电话卡实名登记已经全面实施!
• | 你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完成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 |
• | 你不要在市面上购入来历不明及声称已完成登记的电话储值卡。 |
• | 通讯办及电讯商会不时就登记资料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有不妥当的情况,相关用户应配合所属电讯商以核实所登记的资料,否则有关电话储值卡的登记会被取消而不能继续使用。电讯商发出的相关提示短讯会使用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SIMREG」,方便用户识别。 |
《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规例》」)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实施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电话卡实名登记制」)。《规例》指明由2022年3月1日起,电话智能卡用户须开始为其电话智能卡向所属电讯商进行实名登记。原有电话储值卡如在2023年2月23日限期前未完成登记则不能继续使用。
个人用户 | 企业用户 |
---|---|
✔ 英文及中文姓名 | ✔ 有关业务、法团或分行的英文及中文名称 |
✔ 出生日期* | ✔ 一名年满18岁人士并获指名为该企业用户的负责人的个人资料^ |
✔ 香港身份证号码# | ✔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号码~ |
✔ 香港身份证副本# | ✔ 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副本 |
* 若用户为16岁以下的人士,须得到一名年满18岁成年人确认,同时登记该成年人的资料。 # 请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实。不持有香港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使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登记,但须作出以下声明(i)不持有香港身份证及(ii)没有使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作登记。 |
^ 请提供「个人用户」下所述的资料。 ~ 没有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的机构用户只可登记上台月费服务。 |
电话储值卡 | 上台月费服务卡 |
---|---|
个人用户 – 不多于10张 | 不设上限 |
企业用户 – 不多于25张 | 不设上限 |
不同的电讯商会提供不同的登记途径, 例如:
应做的事 | 不应做的事 |
---|---|
✔ 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完成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 | × 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及/或虚假文件进行登记,此举可构成刑事罪行* |
✔ 如有不再使用或已转让予另一用户的电话储值卡,应取消原有的登记 | × 不要在市场上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及声称已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切勿以身试法* |
✔ 提防有人向你兜售声称已完成登记的电话智能卡或以他人身份资料代为登记的电话储值卡。若怀疑有人干犯刑事罪行,应向警方举报 | × 不要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为不知名的第三者登记电话智能卡,该等电话智能卡可能会被用作非法用途 |
× 不要向另一方提供以他人名义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以利便干犯某罪行;否则,你可能会被控协助及教唆干犯相关罪行 | |
* 视乎有关案情、行为的性质及所得的证据,适用的刑事罪行包括《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8A条有关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3条有关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行。 |
个人用户登记步骤 | ||
---|---|---|
插入电话储值卡,启动流动数据服务,关闭Wi-Fi 根据电讯商发出的实名登记提示短讯开始登记程序 该提示短讯会包含用户的电话储值卡的流动电话号码、电讯商名称、登记网址等资料。 |
||
输入或确认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流动电话号码或SIM卡卡号(即ICCID) 电讯商或会另向用户发出一次性密码,并要求用户输入该密码作认证 |
||
选择身份证明文件类别,拍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并上传该影像 如拥有香港身份证,用户必须使用其香港身份证以完成实名登记 1. 若用户为16 岁以下的人士,须得到一名年满18岁成年人确认,同时登记该成年人的资料,并述明该名成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2. 企业用户则须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及其号码,有关业务、法团或分行的中文及英文名称(如适用)和一名年满18岁的负责人的个人资料。 |
||
核实系统从身份证明文件自动读取的资料或输入资料(视情况而定) 如有需要,用户可作出更正 |
||
确认实名登记及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 | ||
完成登记/启用程序 成功登记的用户将会收到电讯商发出的确认短讯 |
「智方便」用户登记步骤 | ||
---|---|---|
插入电话储值卡,启动流动数据服务,关闭Wi-Fi 根据电讯商发出的实名登记提示短讯开始登记程序 该提示短讯会包含电讯商名称、登记网址等资料。 |
||
按指示确认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SIM卡卡号(即ICCID) 系统会自动填上SIM卡卡号 |
||
已登记「智方便」的个人用户,可选择登入其「智方便」户口并授权「智方便」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以完成实名登记 | ||
同意「智方便」提供个人资料予电讯商以进行实名登记 | ||
确认实名登记及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 拍摄用户的香港身份证正本,并上传该影像 |
||
完成登记 /启用程序 成功登记的用户将会收到电讯商发出的确认短讯 |
所有由本港电讯商发出,并于本地用于人与人沟通的电话智能卡均须要完成实名登记。
电话卡实名登记全面实施后,所有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至于仍未启用的原有电话储值卡,市民只需在电话储值卡的有效期内启用服务时,完成实名登记便可开通服务。
电讯商于其网上实名登记平台会陆续引入「智方便」,以供用户完成电话卡实名登记。就已支援以「智方便」进行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品牌,其用户指南已载于以下通讯办网页:
https://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guide/hot_topics/sim_registration/reference_guide/index.html。 你亦可向所属电讯商查询。
如果使用「智方便」进行登记时遇到问题,请直接联络所属电讯商。
此外,「智方便」的常见问题载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网页:
https://www.iamsmart.gov.hk/sc/faq.html。如就「智方便」有进一步查询,你亦可联络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https://www.iamsmart.gov.hk/sc/contact.html)。
于2022年3月1日之前生效的上台月费服务无须再登记,除非有关用户转用另一家电讯商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
于2022年3月1日或之后订用的上台月费服务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所有电话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方能启动服务。储值卡用户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请留意储值卡封套所提供的指示和资料完成实名登记。
本港居民必须使用香港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没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人士可根据规例所指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旅游证件或护照*)进行实名登记。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及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不能作为进行实名登记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你可使用具相机功能的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拍摄你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部分电讯商亦支援扫描及上传该身份证明文件的图像档案至登记系统。请按照所属电讯商网上登记系统的指示进行登记。
成功完成登记后,电讯商一般会向电话储值卡用户发出短讯通知。如你一直未能收到有关确认成功登记通知,你可直接联络你的电讯商作进一步查询。
不需要。用户进行实名登记时毋须缴付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络你的电讯商。
不能。你可以透过以其员工/成员的个人名义登记储值卡(个人储值卡上限为每间电讯商10张),或向电讯商申请使用不设上限的上台月费卡。
用户应以自己的名义完成储值卡实名登记。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用户不要在市场上购买来历不明及声称已完成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
在电话卡实名登记制下提供虚假资料及/ 或虚假文件,或会构成刑事罪行。视乎有关行为的性质及所得的证据,适用的罪行包括《盗窃罪条例》(第210 章)第18A 条有关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 或《刑事罪行条例》(第200 章)第73 条有关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行。《盗窃罪条例》第18A 条的罪行最高可处监禁十年, 而《刑事罪行条例》第73 条的罪行最高可处监禁14 年。此外, 视乎案件性质及所得的证据, 任何人明知而向另一方提供以其名义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以利便干犯某宗罪行, 或可能被控协助及教唆干犯相关罪行。
通讯办及电讯商会不时就登记资料进行例行抽样检查。
当收到所属电讯商以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SIMREG」发出的短讯后,你须按短讯内的指示提供你的身份证明文件以核实有关电话储值卡的登记资料。电讯商不会就进行实名登记或核实已登记的资料要求你转账金钱。
若你于指定限期前一直未能提供相关资料以核实电话储值卡的登记或回复电讯商所提出的查核要求,你的电话储值卡的登记会被取消而不能继续使用,以保障你的权益及避免不知名的第三者使用你的电话储值卡。如你就电讯商所提出的查核要求有疑问,请直接联络所属电讯商。
在电话卡实名登记制下,用户的个人资料由相关电讯商收集及保管。用户如不再使用已登记的电话储值卡,可联络所属电讯商取消有关登记。有关查询已登记的电话卡数量或取消电话储值卡登记的详情,你可直接联络所属电讯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