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就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香港电讯)就其在流动虚拟网络商终止服务安排中的角色发出的新闻稿所作的回应


鉴于过去十八个月接连有两个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流动虚拟网络商)与为其提供网络容量服务的流动网络营办商(宿主流动网络商)发生商业纠纷,导致其提供的流动电讯服务突然终止,影响超过十一万名流动服务用户,通讯办为保障电讯服务用户利益草拟了一份名为「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停止服务安排的业务守则」(业务守则),以加强规管有关营办商,并于四星期前(即2017年8月10日)举行的「电讯规管事务谘询委员会」暨「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谘询委员会」联席会议,与出席的五十多名委员及业界代表(包括香港电讯)讨论有关守则。

香港电讯延至昨晚(2017年9月6日)发出的新闻稿中声称,通讯办于四星期前举行的会议期间向香港电讯提出虚假及误导指控。有关指控毫无事实根据。

事实上,在过去两宗流动电讯服务终止的事件中,尽管通讯办在得悉有关商业纠纷后不断主动催促有关网络商通报谈判进展,并一直要求香港电讯作为宿主流动网络商提供不少于一星期的停止服务通知期,惟香港电讯在商业谈判破裂后单方面作出的停止服务通知期仍远短于一星期,致令受影响的数以万计用户无法及时作出所需安排(如携号转台)以致其流动服务中断,情况极不理想,尤以最近一次有关润迅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润迅通信)的事件的影响为甚,香港电讯只给予少于十小时的通知期,即停止向润迅通信提供所有服务,导致六万多名用户的服务在一夜间中断。两宗事件的主要资料可参考下表:

流动虚拟网络商 Easycall Limited 润迅通信
香港电讯通知通讯办其停止服务决定的时间 2016年3月11日
(以电邮通知)
2017年1月16日下午4时20分
(以电邮通知)
通讯办发出消费者注意事项的时间 2016年3月15日 2017年1月16日晚上7时40分
停止服务生效时间 2016年3月15日至31日
分阶段停止
2017年1月17日凌晨2时正
受影响流动服务客户人数 50,000 已启用预付
流动电话卡用户
12,500 月费服务计划用户
及49,000已启用预付流动电话卡用户
消费者向通讯办投诉及求助宗数 13 356

 

而通讯办于会议期间向与会者提到有关上述两宗流动电讯服务终止事件的通知期及影响等,均属事实的陈述。

而建议的「业务守则」条款,包括要求流动虚拟网络商的服务若因与涉及宿主流动网络商的商业纠纷或其他原因而须停止时,有关双方均须给予受影响的流动虚拟网络商/用户不少于五个营业日(相等于一星期)的事先通知,并将有关通知于通知期开始前送交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

除香港电讯外,所有业界代表及委员在会议上及会议后提供的意见显示,他们全部支持或不反对实施建议的「业务守则」,以加强对电讯服务用户的保障。

通讯局会小心研究所有收集到的意见,在短期内敲定「业务守则」的细节及实施日期。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