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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下午 10 时 46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about_us/career_ofca/job/esco/index.html

    薪酬: 总薪级表第14点(每月港币23,285元)至总薪级表第33点(每月港币56,810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1. 持有香港颁授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在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试卷取得及格成绩(注1)以及
    3. 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注2及注3); 以及操流利英语、粤语及普通话。

    招聘笔试:

    经筛选的申请人将获邀参加在香港举行的笔试,然后才可获考虑参加遴选面试。该笔试为英文写作试卷,目的是评估申请人的撰写及组织能力。

    由于审核所有申请需时,申请人获邀参加笔试并不表示已符合娱乐事务管理主任的入职条件。有关笔试安排的详情于2014年4月下旬后在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网站(http://www.ofca.gov.hk)公布。

    主要职务与职责:

    娱乐事务管理主任主要负责:

    1. 管理电视和声音广播牌照,确保持牌机构遵守相关的法例和牌照(包括处理各类牌照的申请及续期,并拟定收费水平),检讨并草拟业务守则,以及就广播各方面事宜进行研究工作和安排公众谘询;
    2. 处理有关电视和声音广播服务的投诉;
    3. 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及其辖下委员会,以及香港电影发展局提供秘书处服务;
    4. 根据电影检查尺度检查影片,并执行《电影检查条例》;以及
    5. 推广香港电影,促进本地电影业的长远发展,处理电影发展基金的拨款申请,为在香港进行的外景拍摄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及推介香港为取景地点之选。

    注:

    1. 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的成绩分为及格或不及格。
    2. 申请人如曾参加一次以上的综合招聘考试,应递交最佳的有效综合招聘考试成绩。
    3. 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于2006年12月及以后考获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及「一级」成绩和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永久有效。申请人如已在过往的综合招聘考试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倾向测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有效成绩,即已符合入职条件(b)及(c)项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要求。

      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 6 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 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IELTS成绩可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 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即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日)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4. 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所有公务员职位的招聘,均会包括《基本法》知识的评核。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的表现会继续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然而,该测试的成绩并不会影响其申请以上职位的资格。原则上,申请人的学历、经验和才能仍然是考虑其是否适合获聘用的主要因素。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有关人员在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学历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副本必须于2014年1月2日或之前送达下述地址。除申请表外,申请人须另页胪列过往的就业记录,详细介绍其相关经验及技能。若没有另页提供就业记录,申请人可能不获笔试及/或面试机会。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娱乐事务管理主任职位」。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个星期内把学历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副本及另页的就业记录,寄交下述地址,并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资料不全、迟交或欠缺所需证明文件副本的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如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十二至十六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查询电话:2961 6719 或 2961 6447)。

    截止申请日期: 2014年1月2日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明报(2013年12月20日)及南华早报(2013年12月21日及2013年12月28日)

    一般附注:

    1. 申请人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有关每月薪酬及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等资料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6.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房屋资助。
    7.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本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
    8.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符合入职条件,便毋须再经筛选,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
    9.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或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一星期内邮寄学历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副本到上述地址。网上申请人须于信封面及证明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10.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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