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 日薪港币705元(每日九小时工作)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 具中三教育程度;
- 能操流利粤语、能阅读简单中文及书写简单中文或简单英文。能以英语交谈者更佳;以及
- 持有效驾驶执照(香港驾驶执照车辆类别代号1、2及18)至少五年。
过去两年内至少有一年接载乘客的工作驾驶经验者将获优先考虑。
注:
- 获聘的申请人将全职工作。实际的上班时间则视乎办公室的运作需要而定。
- 初步入选的申请人可能须提供由香港警务处发出的扣分记录副本。
- 初步入选的申请人会获安排于2018年7月上旬参加驾驶手波中型货车的政府车辆驾驶测试。初步入选的申请人必须考获有关驾驶执照。
- 初步入选的申请人须参加一个技能测试(把一樽十九公升蒸馏水提起并由面试室的一角运送至另一角)。
- 申请人须把符合入职要求﹝包括学历、技能及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夹附于申请表。
职责:
外勤员主要负责:
- 驾驶车辆,以接载乘客及运送文件;
- 清洁和维修车辆;以及
- 按指示处理一般办公室工作。
聘用条款:
受聘者将按为期一年的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首三个月为试用期。续约与否视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和服务需要而定。
附带福利:
- 受聘者如圆满地完成合约,并在合约期间一直表现理想、行为良好,将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0%。
- 在适当情况下,受聘者可获得不低于《雇佣条例》规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除申请表外,申请人须另页胪列过往的雇佣记录,详细介绍其相关经验及技能。若没有另页提供雇佣记录,申请人可能不获面试╱驾驶测试机会。填妥的申请表格及上述另页的雇佣记录,连同学历证书╱成绩单副本、驾驶执照副本、政府车辆驾驶执照副本(如有)及其他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送达下述地址(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外勤员职位」。申请表格资料不全或欠缺所需证明文件的申请表格均可能不获考虑。申请人须于邮寄申请文件时确保已贴上足够邮资。未有支付足够邮费的邮件,将不获香港邮政处理。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驾驶测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即2018年6月11日)后约三至四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驾驶测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电话:2961 6719)
截止申请日期:
2018年6月11日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东方日报(2018年5月31日)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遴选面试。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上述查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