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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7 月 13 日 上午 5 时 23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consumer_focus/galley/publicity/index_id_12.html

    认住通讯事务管理局标籤最着数

    资料单张市面上可供选择的无线电通讯器材种类繁多,但有些是不可以在香港使用的,消费者怎样分辨哪些是适合在香港使用的器材呢?

    所有获准在香港使用的无线电通讯器材,均须符合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制定的技术规格。市民选购无线电通讯器材(如409兆赫手提无线电对讲机、市民波段对讲机、室内无线电话、无线咪、无线区域网络设备、影音传送器),应查看机身或包装盒上是否贴有通讯局标籤(见图1a)。就通讯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成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电讯设备,可能已贴上先前指定而继续有效的标籤(见图1b)。有关详情请参阅载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网站的HKCA 3211《有关电讯设备标籤的标准化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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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a: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使用的指定标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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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b: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前使用的指定标籤

     

    • 在无线电通讯器材贴上标籤并非强制性措施,有些符合技术规格的无线电通讯器材可能未贴上有认可标籤。
    • 管有或使用不合规格无线电通讯器材的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0及监禁两年,各位「智醒」用家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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