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商业电子讯息发送人可能已经违反《条例》:

*如讯息为短讯,而发送人地址可从讯息中的联络电话取得,发送人则可在讯息中省却地址。如讯息为电邮,发送人除了要提供其营业地方的地址以外,亦须提供联络电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