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供未能以登记热线登记的号码使用)

假如你的固网、流动或个人号码未能透过登记热线 1835 000 登记至拒收讯息登记册内( 例如不支援音频拨号的固网电话号码、在打出电话时未能提供正确来电线路识别资料的流动电话号码等) ,你可填写<登记号码于「拒收讯息登记册」申请表> 以登记最多5 个号码。

请填妥及签署申请表,连同三个月内的电话费单据副本或由相关电讯服务商发出的证明文件 ,以下列途径递交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请留意没有提供文件证明的号码将不会被登记。

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文件( 包括电话费单据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等) ,只会用于与处理及跟进此申请有关的用途,并可能会交予与处理申请有关的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亦只会因应上述用途而保存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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