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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上午 5 时 13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contact_us/enquiry/complaints_ofca/index.html
联络我们

怎样投诉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如你不满意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的服务、行政措施或通讯办员工的处事方法,可以透过以下任何一种渠道作出投诉并向本局提交有关资料:

  • 邮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公共事务科
  • 传真:
    25910316
  • 电邮:
    webmaster@ofca.gov.hk
  • 通讯办热线:
    2961 6333(选择语言后按 ‘8’ 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公众假期除外)〕

你亦可以利用本局的投诉表格(PDF 格式 网上表格 )作出投诉。

 
投诉人须提供的资料

为让我们能准确有效地处理你的投诉,你的投诉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 全名
  • 通讯及 / 或电邮地址
  • 电话及 / 或传真号码
  • 投诉的详细资料

 
个人资料

投诉人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及文件,只会用作内部调查及与该个案直接相关的用途上。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我们所持有与你有关的资料。如你欲行使这项权利,请以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 传真:
    (852) 2591 0316
  • 电邮:
    webmaster@ofca.gov.hk
  • 邮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保障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通讯办怎样处理有关其政策或行政的投诉?

  • 在接获投诉的三个工作天内认收投诉。
  • 视乎投诉的事项,投诉会由有关分部主管、分科主管或由通讯事务总监特别委任的人员,在接获投诉的三个工作天内开始调查/跟进行动。
  • 在15个工作天内给予投诉人详细回复。如未能在上述期间给予详细回复,将会给予投诉人初步回复,汇报调查进展。

如投诉人不满调查结果,可直接向通讯事务总监提出上诉,要求复核投诉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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