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所有持牌流动网络营商均可参加资助计划。他们可就乡郊及偏远地区安装基站的建议向通讯办提交资助申请。现时本港共有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分别是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和记电话有限公司和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
流动网络营办商须承诺受计划资助而设置的基站能提供 5G (或更先进的通讯技术)服务,并可支援不少于100 Mbps的最低平均下载速度。流动网络营办商须在完成基站建设工程及开始提供服务后,提交所需资料以证明这些基站能稳定地提供具质素的流动通讯服务,方可获发资助。
流动网络营办商安装基站时须遵守有关保护环境的规定,务求减低基站工程对四周环境以至附近居民和其他公众人士的影响。此外,流动网络营办商亦须在可行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基站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的视觉影响。
通讯办一直设有规管机制以确保基站不会造成辐射安全问题,并按国际标准(即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 所制定的非电离辐射安全限值)规管相关设施的辐射安全。所有流动网络营办商在启用基站之前,必须先通过通讯办的评核,并在启用后向通讯办提交实地辐射测量报告以确认符合安全标准。
资助计划旨在提升乡郊及偏远地区的流动网络复盖及容量。流动网络营办商在申请资助时须要提交详细的技术建议书,当中须包含基站技术设计和预计复盖范围。由于基站复盖范围会受多项因素如地形及其附近环境所影响,因此个别不同基站选址的复盖范围会有差异。通讯办会评估每家申请资助的流动网路营办商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和补充资料,包括基站的具体设计、安装地点的地形分析、周边环境及其预计复盖范围。通讯办会确保获批准的申请符合项目条款中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基站建设的成效及公帑有效运用。
提交申请的流动网络营办商在可行的情况下,必须按「共用原则」容许其他流动网络营办商于各选址安装流动网络设施,并须确认其他流动网络营办商共用选址的意愿,以确保资助计划下各基站设施能得以善用,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一般而言选址有较多流动网络营办商参与的申请会获优先处理,以便各基站选址能地尽其用。
资助计划将会透过提供资助鼓励流动网络营办商于不同地区的郊野公园、离岛及其他偏远乡郊地区约 50个地点设置新的基站。通讯办会积极协调各个流动网络营办商及相关政府部门,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资助计划下的所有基站预期在计划推出后的四年内陆续投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