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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上午 1 时 40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industry_focus/standards/tel_standards/telecom/apec_tel_mra/index.html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电讯及资讯产业部长在一九九八年六月通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有关电讯设备合格评定的互认安排(APEC TEL MRA),并已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实施。APEC TEL MRA属自愿性质安排,旨在简化多种电讯及相关设备的合格评定程序,从而促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系之间的贸易往来。根据这项安排,各进口经济体系互认合格评定机构,以及互相接纳该等机构就评估有关设备是否符合进口经济体系的技术规则所进行测试和设备认证程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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