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十二月二十八日实施以助打击短讯诈骗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今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布,「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将于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率先于电讯业实施,以协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分,提防电话及短讯诈骗。

根据登记制,「已获认证的发送人」会使用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予本地流动服务用户。登记制会首先涵盖电讯业,市民可透过通讯办网站(www.ofca.gov.hk/ssrs)查阅首批参与登记制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见附件)。

通讯办发言人表示,通讯办一直致力从电讯服务角度协助警方打击电话及短讯诈骗,继去年九月初与警方及电讯业界成立了专责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和执行一系列可行的技术措施,登记制的推出将协助打击骗徒冒充电讯服务供应商向手机用户发出短讯。

发言人说:「登记制旨在让市民识别已获认证的短讯发送人,以打击涉及冒充其他公司或机构身分发出短讯行骗。以首批将参与计划的电讯服务业为例,只有根据登记制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电讯服务供应商,才可使用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

发言人续说,电讯网络会拦截并非由「已获认证的发送人」发出但发送人名称含「#」号的短讯。流动电讯服务用户无须事先申请或安装流动应用程式,又或在手机上做任何设定。登记制并不适用于可供接收者以发送人号码直接回复的短讯。

通讯办提醒市民,在任何情况下,当收到陌生人发送的短讯时,都应提高警惕。绝不要向身分未经核实的短讯发送人披露任何个人、银行户口或信用卡资料、转帐金钱或开启短讯内的超连结,以免蒙受损失。如有任何怀疑,应立即向警方举报。

通讯办会密切监察登记制的实施情况,并会继续与其他行业及政府部门商讨,鼓励更多使用短讯与客户进行沟通的行业参与登记制,以进一步扩展计划,协助执法机关打击诈骗活动。

通讯办、警方及电讯商亦会继续加强合作,透过不同渠道进行公众教育和宣传,务求将防骗信息更全面传递至所有市民,并提醒他们对所收到的来电及短讯时刻保持警觉。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