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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下午 3 时 44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news_info/press_releases/index_id_2349.html

    通讯办就涉嫌非法使用无线电对讲机采取执法行动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昨日(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晚上于坚尼地城游泳池就涉嫌非法使用无线电对讲机采取执法行动,行动中共检获五部无线电对讲机,并向五名人士发出调查通知书,要求协助作进一步调查。

    通讯办发言人表示:「是次行动检获的无线电对讲机会对现有调频声音广播服务构成潜在干扰,通讯办会按既定程序进行调查,并根据证据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士作出检控。」

    发言人强调,无牌使用无线电器具或会对合法频谱使用者造成有害干扰,通讯办会继续进行相关执法工作。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除获豁免领牌使用的无线电器具外,任何人如没有适当牌照管有或使用任何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或设置或维持任何电讯设施,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发言人提醒市民切勿使用任何对现有持牌无线电服务构成干扰的无线电对讲机,如有需要,可考虑选用于香港获豁免领牌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例如在409兆赫或2.4吉赫频带操作的无线电器具。

    有关在本港使用手提无线电对讲机须知,可参阅通讯办网页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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