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津貼: 港幣11,200元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暑期實習生職位空缺現正接受申請,職位的詳情載於附錄

一般要求:

申請人必須為現正修讀專上院校全日制課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實習期:

由2024年6月或7月開始,為期約兩個月。實習期會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聘用條款及條件: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及條件聘用,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

申請手續:

  1. 所有申請人必須把填妥的申請表連同(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考試成績及學歷證明副本;以及(ii)學生身分證明文件或修業成績表副本提交。如申請人沒有提交副本(i)和(ii),申請可能不獲受理
  2.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本港學生必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辦事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填妥的申請表及(a)項所述的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沒有遵從上述指示,申請將不獲受理
  3. 就讀於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必須把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在截止申請當日或之前(以郵戳為準)寄往下列地址。
  4.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5.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未接獲通知,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一般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舉行技能測驗,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如有查詢,請致電2961 6522與劉女士或吳先生聯絡。

截止申請日期: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