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主任(發展)(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入職薪金:月薪港幣44,700元至港幣47,70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入職條件:
(a) 申請人〔見註(1)〕須-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電腦科學、資訊科技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四(4)年與資訊科技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其中兩(2)年必須擔任類似職位和負責相若職責;以及
- 具備至少兩(2)年以Java為基礎的系統(採用Spring MVC、Spring Boot等Java框架)於系統開發周期(SDLC)的實際全職工作經驗,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和設計、採購和安裝、程式編製和推行、系統護理和保養。
(b) 申請人須以客為先,能在壓力下工作,並願意應要求在辦公時間之後逾時工作,以及間中候命工作。
(c) 申請人如具備使用以下技術/產品的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 敏捷軟件開發;
- 持續整合/持續交付(CI/CD)管道;
- DevSecOps;
- 全端/全棧開發(MEAN/MERN);
- RESTful API開發;
- Python程式編製;
- NoSQL數據庫;
- 容器化技術,例如Red Hat OpenShift、podman、containerd、KubeSphere、Knative等;以及
- 服務網格/無伺服器架構。
職責:
資訊科技主任(發展)將主要負責-
- 執行內部開發工作於完整的系統開發周期(full SDLC)的流程連文件記錄;
- 提供持續的支援服務,例如各種系統及應用程式的故障處理和修正錯誤;
- 處理網站更新及網站寄存管理;
- 提供技術諮詢,以支援業務要求;
- 與持份者聯繫和合作,以達成業務目標;以及
- 執行管理層指定的其他技術和行政職責。
註:
-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經符合所須的入職條件。
-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 申請人須參加遴選面試及筆試。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有關面試及筆試。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要而定。
附帶福利:
- 受聘者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於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以電郵提交(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考試及資格的成績〔見註(2)〕;(ii)院校所頒授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相關修業成績及證書;以及(iii)現時及過往的就業記錄證明至recruit-ncsc@ofca.gov.hk。請在各證明文件副本上或電郵內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也須在指定的補充資料表格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補充資料表格可從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career_ofca/job/index.html下載。修業成績證書及就業證明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由於邀請信及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及通知信妥為收悉。如獲選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經電郵收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電話:2961 6522或2961 6719)
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8月18日
附註: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發出聘書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參閱該資料冊;以及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以電郵提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至recruit-ncsc@ofc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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