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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於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上午 2 時 01 分
網頁 -- 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career_ofca/job/ncs_20141112/index.html

    薪金:日薪港幣503元

    入職條件:

    1. 中三程度,或同等學歷;
    2. 有責任心、守時、對人態度良好有禮;
    3. 操流利粵語,懂簡單英語;以及
    4. 具相關工作經驗者更佳;

    註:

    初步入選的應徵者需要抬起一箱A4紙,並把該箱紙由會見室的一角搬至另一角。

    職責:

    辦公室庶務員負責:

    1. 一般體力勞動職務,搬運傢俬雜物;
    2. 一般辦公室庶務及茶水服務,簡單清潔及維修工作;
    3. 派送文件(包括辦公室以外地方)。

    聘用條款:受聘者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首三個月為試用期。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而定。

    附帶福利:在適當情況下,受聘者可獲得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除申請表外,申請人須另頁臚列過往的僱傭記錄,詳細介紹其相關經驗及技能。若沒有另頁提供僱傭記錄,申請人可能不獲面試機會。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

    地址及查詢電話: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2961 6597)。

    截止申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唯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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