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外勤員(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薪金: 日薪港幣803元(每日九小時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1. 具中三教育程度;
  2. 能操流利粵語、能閱讀簡單中文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能以英語交談者更佳;以及
  3. 持有效駕駛執照(香港駕駛執照車輛類別代號1、2及18)至少五年。

過去兩年內至少有一年接載乘客的工作駕駛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註:

  1. 獲聘的申請人將全職工作。實際的上班時間則視乎辦公室的運作需要而定。
  2.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可能須提供由香港警務處發出的扣分記錄副本。
  3.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安排於2021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參加駕駛手波中型貨車的政府車輛駕駛測試。初步入選的申請人必須考獲有關駕駛執照。
  4.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一個技能測試(把一樽十九公升蒸餾水提起並由面試室的一角運送至另一角)。

職責:

外勤員主要負責 –

  1. 駕駛車輛,以接載乘客及運送文件;
  2. 清潔和維修車輛;以及
  3. 按指示處理一般辦公室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一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首三個月為試用期。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要而定。

附帶福利:

  1. 受聘者如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間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2.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者可獲得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書╱成績單副本、駕駛執照副本、政府車輛駕駛執照副本(如有)及其他證明文件副本,須於2021年10月13日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外勤員職位」。為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和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面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

逾期提交或未填妥的申請、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提交或以傳真或網上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沒有夾附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可能不獲處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格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駕駛測試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收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駕駛測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電話:2961 6522)

截止申請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東方日報(2021年9月30日)

一般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駕駛測試及/或遴選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駕駛測試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內「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參閱該資料冊。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書一併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