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常見問題,以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相關規定的摘要、說明和意見只供一般參考之用。請參考《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文下詳盡及確定的法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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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拒收訊息登記冊

問1.1我的業務涉及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拒收訊息登記冊對我的業務有甚麼影響?
答1.1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該條例)第2階段(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實施後,除非收訊人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號碼之前或之後,同意發送人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否則於號碼登記十個工作天(工作天的定義見於該條例第2條)後,任何人若向拒收訊息登記冊(如已設立)的登記號碼發送有關訊息,即屬違反《條例》第2部的規定。商業電子訊息的定義載於該條例第2條,指目的是或目的之一是在任何業務過程中或為促進任何業務而作出下述事宜的電子訊息-

  1. 要約供應貨品、服務、設施、土地或土地權益;
  2. 要約提供商業機會或投資機會;
  3. 宣傳或推廣貨品、服務、設施、土地或土地權益;
  4. 宣傳或推廣商業機會或投資機會;
  5. 為貨品、服務、設施、土地或土地權益的供應者作宣傳或推廣,或為貨品、服務、設施、土地或土地權益的準供應者作宣傳或推廣;或
  6. 為商業機會或投資機會的提供者作宣傳或推廣,或為商業機會或投資機會的準提供者作宣傳或推廣

如公眾於登記冊登記號碼後,發送人仍向其發出商業電子訊息,公眾可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舉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會就涉嫌違規事項進行調查,並可能會向發送人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發送人在合理時間內採取合理步驟糾正違規事項。任何人如違反有關的執行通知,可處第6級罰款(現為10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罰款50萬元。如持續再犯,則會進一步就持續違規期間每日處以罰款,可達1,000元。

問1.2共有多少份拒收訊息登記冊?
答1.2

通訊局已設立三份登記冊,分別是為傳真而設的拒收訊息登記冊(傳真登記冊)、為短訊而設的拒收訊息登記冊(短訊登記冊)和為預先錄製訊息而設的拒收訊息登記冊(預錄電話訊息登記冊)。短訊登記冊大致上涵蓋經流動網絡發送的短訊及多媒體短訊和經固網發送的短訊。預錄電話訊息登記冊則大致上涵蓋話音和視像來電。

通訊局不會為電郵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因為這樣做對非應邀電郵的問題弊多於利,濫發電郵者可輕易從「拒收電郵登記冊」取得有效的電郵地址,然後從境外濫發電郵到登記冊內的電郵地址,令執法非常困難。

問1.3公眾如何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號碼?
答1.3

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號碼的手續十分簡單。登記系統經過自動化,能辨識來電號碼,因此公眾人士只需以擬登記於拒收訊息登記冊的電話號碼致電登記熱線( 對應特定的拒收訊息登記冊) ,系統便會辨識來電號碼,再讀出號碼以便確認。經過按鍵確認,電話號碼就會被登記在對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上。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生效後( 即可供下載), 登記的號碼將會於同日完結前列於對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

問1.4拒收訊息登記冊、同意清單和取消接收清單之間有何關係?
答1.4

如發送人取得收訊人的符合條例定義的有效同意,即使收訊人已於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號碼,發送人仍可繼續向收訊人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在未被撤回之前,這種同意仍被視為有效,因此即使收訊人在給予同意後,再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電話號碼,發送人仍可依據此同意發送商業電子訊息。雖然如此,同意只凌駕於拒收訊息登記冊的登記,發送人仍須遵守該條例的其他條文,尤其是該條例第2 部的其他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包括提供發送人資料、取消接收選項等。

如收訊人向發送人給予同意後,想發送人停止再向其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收訊人必須向發送人提出取消接收要求。換句話說,取消接收要求應被視為撤回同意,及以後不應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到其電子地址的表示。如發送人收到收訊人的同意及取消接收要求,則以最新的指示為準。

2. 申請訂用帳戶

問2.1我如何接達拒收訊息登記冊所載的資料?
答2.1

你必須先登入入門網站http://tm.dnc.gov.hk,填妥網上申請表格申請帳戶。在填妥表格之後,系統會發出電郵通知要求你提交證明文件,並通知你付款的詳情/方法。當通訊局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和費用後,便會向你發出啟動帳戶的電郵通知。進行申請程序時,系統會要求你設定用戶名稱、密碼和保安問題,你須使用該用戶名稱和密碼定期登入拒收訊息登記冊系統下載登記冊。如你忘記密碼,系統將提示你回答保安問題,並在你答對後讓你輸入一個新的密碼。

問2.2訂用帳戶需提供甚麼證明文件?
答2.2

視乎訂用者的身份,需提供不同的證明文件。例如以個人名義訂用,需提供訂用者的身份證副本。以香港註冊公司名義訂用,需提供其有效的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副本。請參閱網頁拒收訊息登記冊以取得進一步資料。

問2.3訂用費用為何?
答2.3

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訂用費相同,使用每份拒收訊息登記冊(即傳真登記冊短訊登記冊預錄電話訊息登記冊)的年費為1,600港元(一年內可無限次下載)。換言之,如果想使用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每年便須支付4,800港元(=1,600港元x3)。此外,你亦可以考慮訂用三個月,費用為每份登記冊425港元(三個月內可無限次下載)。通訊局可能不時調整上述費用,並就調整費用作出公布。

問2.4由於業務所需,我需要使用多於一份的拒收訊息登記冊。在申請時應怎麼辦?
答2.4

以網上申請表格申請帳戶時,請選擇「訂用多份登記冊」。你毋須就使用不同登記冊另行申請帳戶。

問2.5我如何支付訂用費?
答2.5

你可以用支票、繳費靈或現金支付訂用費。通訊局接納你的申請後,會在電郵通知中列明付款指示。在清繳所有費用後帳戶才可啟用。

3. 取用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資料

問3.1我成功申請了訂用帳戶,何時可以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
答3.1

當通訊局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和費用後,便會向你發出啟動帳戶的電郵通知。執行電郵上所述的帳戶啟動程序後,即可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

問3.2拒收訊息登記冊使用哪些檔案格式?
答3.2

拒收訊息登記冊以zip 壓縮格式下載。發送人可選擇下載只載有電話號碼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或載有電話號碼及登記日期的拒收訊息登記冊。zip 檔案經解壓縮後,原有格式為純文字格式,每行載有一個電話號碼( 通常是一個八位數字號碼) ,或一個電話號碼及登記日期資料,以逗號分隔。

問3.3拒收訊息登記冊的更新頻率為何?
答3.3

拒收訊息登記冊由凌晨零時至晚上十時五十九分接受公眾登記,每日會在晚上十一時至凌晨零時更新。在更新時段內,將不能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

問3.4我應每隔多久便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一次?
答3.4

請留意,拒收訊息登記冊內的號碼由登記後的第十個工作天起受條例保障,除非發送人取得收訊人的同意,否則不得再向該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我們亦鼓勵你更頻密地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以及清理你的致電號碼資料庫。

問3.5拒收訊息登記冊是否全日24 小時均可下載?
答3.5

不是。拒收訊息登記冊每日於深夜十一時至凌晨零時暫停下載,以便系統更新登記冊內的記錄。

問3.6我可否使用自動手稿程式或屏幕重播工具,自動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
答3.6

為避免在未獲授權下取用拒收訊息登記冊,系統設有CAPTCHA質疑/應答測試。該測試透過隨機產生、無關係、變形而只能靠肉眼分辨的圖像化文字,以免帳戶和密碼被自動手稿程式探查。因此你不能把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的手續自動化。不過,倘若你有自動登入和下載的營運需要,我們可按個別帳戶的情況作出特別安排,以便進行自動化。如需作出此等安排,請向電郵地址 提交申請。

問3.7如何得知我下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沒有訛誤?
答3.7

為確保你下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沒有訛誤,各拒收訊息登記冊均附有一個「校驗和」檔案,內載zip 檔案的「MD5 」校驗和值。通過使用MD5 檔案完整性核查工具,你可根據校驗和檔案的內容核實下載檔案的完整性。這是一項重要的步驟,確保下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沒有因為經過互聯網傳送而出現訛誤。網站將提供核查和比較校驗和檔案的程序,以確保你下載的檔案沒有訛誤。

問3.8我只向少數電話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我可以使用甚麼設施過濾我清單上的號碼而毋須下載整個登記冊以作清理?
答3.8

http://tm.dnc.gov.hk網站,我們提供一個即時網上號碼核查設施。你可以選擇擬詢問的登記冊,然後逐一輸入號碼。系統將顯示你輸入的號碼是否已經登記。這個界面每次只可核查一百個號碼。如要清理大型資料庫,應下載整個拒收訊息登記冊以作清理。

4. 拒收訊息登記冊訂用帳戶管理

問4.1在申請新帳戶時,提供保安問題有何作用?
答4.1

倘若遺失密碼,保安問題將協助你重設密碼。請在登入畫面按入「忘記密碼」圖標,然後系統將提示你回答保安問題。如果答對,你將可輸入一個新密碼以取代舊密碼。新密碼將於下一次登入http://tm.dnc.gov.hk時生效。

問4.2我忘記了密碼,亦未能回答保安問題。我怎樣可以登入帳戶?
答4.2

如你忘記密碼,亦未能回答保安問題,便無法登入http://tm.dnc.gov.hk的帳戶。請將你的帳戶名稱、公司名稱、電話或傳真號碼,連同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傳真至通訊辦(傳真號碼:31550976)。經認證後,通訊辦將以傳真或電話(視乎何者安全性較高)通知你限用一次的新密碼。下一次以限用一次的新密碼登入時,你需要立即更改密碼。

問4.3我怎樣可以核查帳戶的訂用期?
答4.3

在登入http://tm.dnc.gov.hk後,你可於「帳戶狀況」選單隨時核查訂用期和續期選項。

問4.4我可否在現有訂用期屆滿前申請續期?
答4.4

可以。你可於訂用期屆滿前隨時續期。在成功續期後,新的訂用期將相應延長而不會重疊。

問4.5會否有任何通知,提示我訂用期即將屆滿?
答4.5

在訂用期屆滿前一個月,系統會開始就訂用期屆滿向用戶發出電郵提示。電郵提示將每星期向用戶發出一次,直至訂用期屆滿或用戶續期,以較早的期間為準。

問4.6帳戶到期後將如何處置?
答4.6

在帳戶到期後的兩個月內,雖然不能下載任何拒收訊息登記冊,但你仍然可以登入入門網站http://tm.dnc.gov.hk。下載功能將於清繳續期費用後重新啟用。如欲維持訂用帳戶,則宜於訂用期屆滿後兩個月內提出續期申請和繳交續期費用。否則,你的帳戶將被取消。帳戶一旦被取消,你將無法登入http://tm.dnc.gov.hk。日後如欲申請帳戶,你須以新申請人的身份進行網上申請程序。

5. 使用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資料

問5.1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後,我是否仍要備存公司內部的取消接收清單?
答5.1

拒收訊息登記冊的目的是為電子地址的登記使用者提供方便的方法,讓他們可通知所有發送人他們不願在其電子地址接收商業電子訊息。但收訊人亦可向個別發送人發出取消接收要求,表明他們不願在其電子地址接收此發送人的訊息,而發送人須依從該條例第10 條所述,遵從這些取消接收要求。因此,除下載拒收訊息登記冊以清理你的致電號碼資料庫外,你亦須備存內部取消接收清單,並於每次發送訊息前按照清單清理你的致電號碼資料庫。

問5.2我的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市場推廣服務。我們能否使用自己的拒收訊息登記冊訂用帳戶,為其他公司清理電子地址清單,以及發送訊息?
答5.2

可以,但你只可以把下載的拒收訊息登記冊用作清理用途,不得把拒收訊息登記冊轉交其他人/公司。

條例第58 (2) 條規定,除確定電子地址的登記使用者是否不願在該電子地址接收非應邀商業電子訊息外,不得使用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資料作其他目的。故此,任何人使用拒收訊息登記冊作其他目的,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五年。

另外,拒收訊息登記冊的訂用條款禁止轉售或重新分發拒收訊息登記冊的全部或部分。故此,准許他人使用或重新分發拒收訊息登記冊,將招致民事及可能招致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