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所有持牌流動網絡營商均可參加資助計劃。他們可就鄉郊及偏遠地區安裝基站的建議向通訊辦提交資助申請。現時本港共有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分別是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和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
流動網絡營辦商須承諾受計劃資助而設置的基站能提供 5G (或更先進的通訊技術)服務,並可支援不少於100 Mbps的最低平均下載速度。流動網絡營辦商須在完成基站建設工程及開始提供服務後,提交所需資料以證明這些基站能穩定地提供具質素的流動通訊服務,方可獲發資助。
流動網絡營辦商安裝基站時須遵守有關保護環境的規定,務求減低基站工程對四周環境以至附近居民和其他公眾人士的影響。此外,流動網絡營辦商亦須在可行情況下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基站設備對周圍環境造成負面的視覺影響。
通訊辦一直設有規管機制以確保基站不會造成輻射安全問題,並按國際標準(即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 所制定的非電離輻射安全限值)規管相關設施的輻射安全。所有流動網絡營辦商在啟用基站之前,必須先通過通訊辦的評核,並在啟用後向通訊辦提交實地輻射測量報告以確認符合安全標準。
資助計劃旨在提升鄉郊及偏遠地區的流動網絡覆蓋及容量。流動網絡營辦商在申請資助時須要提交詳細的技術建議書,當中須包含基站技術設計和預計覆蓋範圍。由於基站覆蓋範圍會受多項因素如地形及其附近環境所影響,因此個別不同基站選址的覆蓋範圍會有差異。通訊辦會評估每家申請資助的流動網路營辦商提交的技術建議書和補充資料,包括基站的具體設計、安裝地點的地形分析、周邊環境及其預計覆蓋範圍。通訊辦會確保獲批准的申請符合項目條款中規定的要求,以確保基站建設的成效及公帑有效運用。
提交申請的流動網絡營辦商在可行的情況下,必須按「共用原則」容許其他流動網絡營辦商於各選址安裝流動網絡設施,並須確認其他流動網絡營辦商共用選址的意願,以確保資助計劃下各基站設施能得以善用,為更多市民提供服務。一般而言選址有較多流動網絡營辦商參與的申請會獲優先處理,以便各基站選址能地盡其用。
資助計劃將會透過提供資助鼓勵流動網絡營辦商於不同地區的郊野公園、離島及其他偏遠鄉郊地區約 50個地點設置新的基站。通訊辦會積極協調各個流動網絡營辦商及相關政府部門,確保工程能順利完成。資助計劃下的所有基站預期在計劃推出後的四年內陸續投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