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共用頻譜開始接受申請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今天(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邀請有興趣人士就使用在26吉赫頻帶(24.25 – 27.5 吉赫)及 28 吉赫頻帶(27.5 – 28.35 吉赫)(26/28吉赫頻帶)內按地區劃分的共用頻譜(共用頻譜)提交申請,以利用第五代(5G)或其他先進流動技術提供創新無線寬頻服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決定預留26/28吉赫頻帶內400兆赫的頻譜作為共用頻譜,以提供地區性及創新無線寬頻服務。通訊辦按照有關決定發出是次邀請。為便利廣泛類別的服務供應商進入市場,共用頻譜的指配將於新設立的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內訂明,該牌照的要求較綜合傳送者牌照就傳統公共流動服務所施加的規定寬鬆。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的樣本載於通訊局網站(只提供英文版本)。

通訊辦發言人說:「共用頻譜將按地區劃分的模式指配,於大學校園、工業邨、機場、科技園等不同指定地點使用,而每名頻譜受配者所提供的合計網絡覆蓋範圍不得超過 50 平方公里。這項安排可讓共用頻譜用於各式各樣創新的5G服務及應用。」

通訊辦發言人續稱:「為鼓勵創新,共用頻譜不會指配作傳統公共流動服務用途。此外,獲指配26/28 吉赫頻帶內指定用作提供傳統大規模 5G服務的頻譜受配者,將不合資格獲指配共用頻譜。」

提交申請的詳細安排及相關資料載於《提交申請指配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共用頻譜的指引》(指引),該指引及申請表格可於通訊辦網站下載。通訊局會根據收到的申請內所載的申請理據,決定是否指配共用頻譜予申請人,以及所指配的頻譜數量。每名成功申請人將獲發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以落實有關頻譜指配。

有興趣使用共用頻譜的人士須按指引內述明的要求向通訊辦提交申請。指配將按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