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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管理無線電頻譜 保持技術優勢

對以行政方法指配的擁擠頻帶頻譜徵收使用費

政府於2007年4月公布的《無線電頻譜政策綱要》訂明,頻譜使用費原則上適用於所有非政府用途的無線電頻譜。對以行政方法指配的頻譜施加頻譜使用費,目的是以最具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方法運用頻譜,為社會帶來最大裨益。就建議收費計劃進行的公眾諮詢於2011年2月結束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與前電訊管理局局長於2011年9月就未來路向發表聯合聲明,公布由於供固定鏈路、電子新聞採訪╱外勤廣播鏈路和衞星上傳鏈路使用的八條頻帶屬於擁擠頻帶,因此使用這些頻帶內的頻譜將須繳付頻譜使用費。為實施這項計劃,政府現正準備修訂《電訊條例》的有關附屬法例。

本地認證機構獲認可提供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

為了配合國際最佳做法,由2009年10月1日開始,原先由前電訊局負責的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已移交予合資格的本地測試實驗室。這些實驗室獲通訊局認可為本地認證機構,可提供全面的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在2013╱14年度,本地認證機構簽發了444份設備認證,以應付電訊設備市場的需求。

為確保提供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的所有本地認證機構符合通訊辦訂下的服務質素及表現標準,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認證機構的表現,包括定期查核文件、視察實驗場所和檢查他們的工作。目前,所有本地認證機構的表現均符合通訊辦的標準。

電訊設備的技術規格

我們一直監察着電訊技術標準化的國際發展趨勢,並更新本地技術標準,以滿足業界和公眾的需要。在2013╱14年度,我們共發出九份有關技術標準化事宜的文件諮詢業界,通訊局亦批准和發出了十項新訂或經修訂的技術標準。

加強推廣使用大廈內同軸電纜分配系統頻道

大廈內同軸電纜分配系統頻道屬珍貴的私人資源,因此系統擁有人應視乎大廈住戶的喜好,審慎決定使用多少和哪些大廈內同軸電纜分配系統頻道,以傳送廣播和電訊服務。我們於2013年9月,在我們的網站刊載了消費者須知,以期令公眾更了解如何適當使用大廈內同軸電纜分配系統頻道,以及他們選擇所喜愛的節目頻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