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起全面撤销PHS无线电通讯器材的豁免领牌安排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今日(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提醒市民,在1895 - 1906.1兆赫频带内操作的「个人手提电话系统」 (PHS) 无线电通讯器材的豁免领牌安排将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全面撤销。

通讯办发言人表示:「PHS是一种由日本开发的中短程流动无线电通讯技术,早于一九九七年引入香港,主要用作室内无线电话。然而,PHS器材在香港的使用情况并不普及,本地市场已有一段时间没有PHS器材出售。为腾出无线电频谱以便更有效地供其他服务使用,通讯事务管理局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公布撤销PHS器材豁免领牌安排的决定。市民获给予三年宽限期,可继续使用PHS器材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通讯办亦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五月期间安排一连串宣传活动,知会市民有关撤销PHS器材的豁免领牌安排。」

发言人续称:「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即撤销PHS器材的豁免领牌安排当日)起,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管有或使用任何PHS器材。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需相关资料或查询他们现时使用的室内无线电话或其他无线电通讯器材是否属于PHS类型,可浏览通讯办网站http://www.ofca.gov.hk/phs或致电通讯办热线2961 6333。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