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广播业的持续发展
数码地面电视服务的发展
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免费电视持牌机构」)负责建设传送网络或聘用其他网络服务营办商,以提供覆盖全港的免费电视服务。在三间免费电视持牌机构中,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和营办Viu TV频道的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使用在470-806兆赫频带内的频谱,提供共七条数码地面电视节目频道1。数码地面电视讯号主要由设置于山顶上的发射站传送。自数码地面电视服务于2007年年底推出后,共有29个发射站逐步建成。在通讯办的支援下,无线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继续努力扩大数码地面电视传送网络的覆盖范围。现时,数码地面电视传送网络覆盖本港逾99%的人口。
新推出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
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奇妙电视」)由2017年5月14日起推出一条粤语频道,使用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的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络提供其持牌免费电视服务。使用有线电视大厦内同轴电缆系统的楼宇,其住户可接收奇妙电视的免费电视服务。至于本身装有公共天线系统的楼宇,当上述系统与有线电视网络完成互连后,住户便可接收奇妙电视的服务。现时,奇妙电视的覆盖范围占全港住户总数约93%。
根据其免费电视牌照规定,奇妙电视须于2018年5月30日或之前推出一条24小时英语频道。2018年4月,奇妙电视向通讯局申请把推出英语频道的期限延长两个月至2018年7月30日。考虑到这宗个案的独特情况,通讯局给予奇妙电视两个月的宽限期,让其能顺利推出英语频道。奇妙电视已于2018年7月30日推出其英语频道。
检讨对间接宣传的规管
我们协助通讯局定期检讨业务守则,以向广播持牌机构提供适当指引,并确保当中订明的标准符合社会期望和配合广播业的持续发展。
在2017╱18年度,通讯局就间接宣传,和殡仪馆及相关服务广告的规管进行检讨,目的是为持牌机构提供更佳的营商环境,并同时保障观众的利益。
在检讨完成后,通讯局修订相关的业务守则,以放宽对间接宣传的规管。由2018年7月27日起,除新闻节目、时事节目、儿童节目、教育节目、宗教仪式及其他崇拜节目外,持牌机构获准在电视节目中播出间接宣传。通讯局容许持牌机构播出植入式广告(这类间接宣传是指持牌机构在获得报酬或其他有值代价的情况下在节目中展示或使用产品╱服务),只要在节目中展示或使用产品╱服务时,顾及节目的内容及类别,以自然及不会令人觉得突兀的手法表达,以及没有直接推销或建议使用产品╱服务。为保障观众的利益,持牌机构须在节目开始前清楚告知观众节目中含有间接宣传。通讯局亦取消禁止在电视及电台播出殡仪馆及相关服务广告的规定。新规定亦于2018年7月27日生效。
牌照管理
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申请
通讯局于2014年4月收到一宗由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港视」)提出的免费电视牌照申请。通讯局于2016年1月就港视的免费电视牌照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提交评核结果及建议。行会于2016年9月同意通讯局的建议,决定给予港视更多时间,向通讯局提交《广播条例》下所需的资料,并邀请通讯局待港视提供所需资料后,再就其申请向行会提交建议。行会作出决定后,我们协助通讯局就港视需提供的资料作出跟进。港视于2018年3月基于商业考虑撤回其申请。
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的申请
在报告期内,我们亦协助通讯局处理一宗由凤凰卫视有限公司提出的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申请,该申请已获通讯局批准。
处理广播投诉
通讯局不会就广播内容作预先审查,而是采取投诉主导的方式,确保广播内容符合现行法例、牌照条件和通讯局所发出的业务守则。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我们协助通讯局根据《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的规定和通讯局的广播投诉处理程序处理有关广播内容的投诉。
在2017╱18年度,我们处理了1 866个个案(涉及4 342宗投诉)2。与2016╱17年度的数字(1 856个个案,涉及17 078宗投诉)比较,本年度所处理的个案数目轻微上升0.5%,投诉宗数则大幅减少75%3。当中,有10个个案(涉及754宗投诉)转交通讯局辖下广播投诉委员会处理,并在其后提交通讯局审议和裁决。经由通讯局审议的投诉个案的详情,已在通讯局网站公布。通讯事务总监根据通讯局授予的权力处理余下的1 856个个案(涉及3 588宗投诉)。这些投诉涉及轻微违规,或有关指控并不构成违例情况,或不属《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11(1)条的管辖范围(即投诉内容并不涉及违反有关法例、牌照条件或业务守则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