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迎接电讯市场的新挑战
积极准备迎接5G时代
提供额外频谱以促进5G发展
为让香港能够作好准备,适时推出第五代(「5G」)服务,香港需要更多频谱在迈向2020年及之后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
为落实通讯局于2017年3月公布为公共流动服务提供更多频谱的工作计划,通讯办于2017年4月向26吉赫频带的频谱受配者送达通知,知会他们将于2019年4月1日撤回其26吉赫频带内的频率指配,以重新编配26吉赫频带作5G服务用途。2017年12月,通讯办协助通讯局邀请有兴趣人士就使用26吉赫及28吉赫频带内的4 100兆赫频谱提供5G服务提交意向书。邀请提交意向书旨在估量本地业界对有关频谱需求,以及向业界及有兴趣人士收集相关事宜资料,从而协助通讯局考虑指配频谱的适当安排。经检视意向书中所收集到的资料,通讯办支援通讯局筹备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商经局局长」)就建议编配26╱28吉赫频带予流动服务及相关频谱指配和频谱使用费的建议安排展开公众咨询。该联合公众咨询已于2018年7月26日展开。
在2017年7月至9月期间,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就把3.4 – 3.7吉赫频带的频率编配由固定卫星服务(空对地)改为流动服务的建议进行公众咨询,以把3.4 – 3.6吉赫频带内的200兆赫频谱指配作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用途,并保留3.6 – 3.7吉赫频带内的100兆赫频谱作为分隔频带。此外,通讯办委聘顾问公司研究缓解无线电干扰的措施,务求令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与流动服务系统可在3.4 – 4.2吉赫频带内并存。经审慎考虑在咨询期间所收到的看法及意见、顾问研究的结果和业界的回应,通讯局于2018年3月28日决定由2020年4月1日起落实上述重新编配安排,以给予受影响的牌照持有人及各方两年的预先通知期。
通讯办亦接着协助通讯局作出准备,以联同商经局局长就指配3.4 – 3.6吉赫频带内的频谱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的建议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展开公众咨询。该联合公众咨询已于2018年5月展开。
通讯办一直密切监察全球的5G服务频谱规划发展,并会继续致力选定更多频谱以支持香港发展5G服务。
推动业界进行5G技术和应用测试
通讯办一直鼓励和推动业界进行5G技术和应用测试,为推出5G流动服务作更佳准备。截至2018年3月31日,通讯局向设备供应商及流动网络营办商合共发出了七个测试许可证,并临时指配频谱供他们免费作测试用途。通讯办欢迎其他有兴趣人士申请进行更多5G测试。
促进无线物联网服务的发展
物联网是新兴技术,提供通讯平台及服务让各式各样的互联智能装置,毋须经人手操作而能自动产生、交换和处理数据。通讯办协助通讯局于2017年8月就设立新的无线物联网牌照的建议进行业界咨询。有关建议获得业界普遍支持。
经仔细考虑所收到的看法和意见,通讯局于2017年12月1日公布设立可使用920 – 925兆赫共用频带以提供无线物联网平台及服务的新牌照制度。迄今,通讯局已发出两个无线物联网牌照。
重新指配在900兆赫及1 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
在900兆赫及1 800兆赫频带内的频谱现用于提供第二代(「2G」)、第三代(「3G」)及第四代(「4G」)流动服务。在900兆赫频带内49.8兆赫的频谱及在1 800兆赫频带内148.8兆赫的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届满。计及在该两个频带内现时未被指配的1.4兆赫频谱,合共有200兆赫的频谱可供指配或重新指配。通讯局联同商经局局长于2016年及2017年分别进行了两轮公众咨询,就重新指配频谱的建议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征询业界及其他受影响各方的看法和意见。
经仔细考虑两轮公众咨询所收到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外聘顾问就各个重新指配频谱方案对服务质素可能造成的影响所进行的技术研究的结果,通讯局联同商经局局长于2017年12月公布决定,在现有指配期届满后,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重新指配频谱,并公布就相关频谱使用费安排所作的决定。混合模式最能达至重新指配频谱的四个目标,即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善用频谱、促进有效竞争,以及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
在混合模式下,四家现有频谱受配者均会获赋予优先权,每家可获重新指配1 800兆赫频带内20兆赫频谱(即共80兆赫的重新指配频谱),从而确保在港铁范围内的4G服务及全港的2G服务得以延续。1 800兆赫频带内余下的70兆赫频谱及900兆赫频带内全数50兆赫频谱,将连同任何现有频谱受配者不行使优先权以获取的频谱,于约2018年年底以拍卖方式指配。
为确保有关频谱于2021年移交时可达至无缝过渡,通讯办打算成立包括所有现有及新频谱受配者代表的技术工作小组,以协调相关技术安排。
提供5吉赫共用频带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
随着流动技术近年发展,5吉赫频带内的共用频谱(「5吉赫共用频带」)可在不受保护和不经协调的情况下用于提供基于长期演进制式的4G流动服务。在5吉赫频带内所提供共580兆赫可作共用的频谱,将可大幅增加现时指配予流动网络营办商用作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的3吉赫和以下频带内合共552兆赫频谱的容量。营办商将可通过使用5吉赫共用频带提供更佳的服务质素及更高的网络容量,令流动服务用户受惠。
2018年2月,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就使用5吉赫共用频带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的建议和相关的规管及发牌制度进行公众咨询。有关建议获得业界普遍支持。
经仔细考虑所收到的看法和意见,通讯局于2018年6月公布决定提供5吉赫共用频带供流动网络营办商以共用方式提供公共流动服务,并公布相关的安排。这项决定将令香港成为全球其中一个最先开始在5吉赫共用频带使用先进流动技术提供更高速公共流动服务的经济体系。
加强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的发牌和规管制度
为确保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流动虚拟网络商」)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讯办协助通讯局推行措施,加强流动虚拟网络商的发牌和规管制度。2017年9月,经考虑业界和相关持份者的看法和意见,通讯局发出《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停止服务安排的业务守则》,在流动虚拟网络商停止服务时,为持牌人提供实务指引,以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业务守则载列多项规定,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及其宿主流动网络营办商作出更佳的协调,妥善处理停止服务的安排,并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停止服务前,受影响的服务用户和公众可获给予合理的预先通知。这可让受影响的服务用户适时作出安排,减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下调电讯牌照费
2012年11月,通讯局与商经局局长发表联合声明,公布决定把综合传送者牌照下每100个顾客接驳点的接驳费用由800元调低至700元,以及把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传呼服务)和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下每100个移动电台须缴付的移动电台费用由800元减至700元(「该决定」)。相关牌照费在完成立法程序后,已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2013年2月,香港电话有限公司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香港电话和HKT」)就该决定申请提出司法复核的许可。司法复核程序最终上达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颁下判决,裁定香港电话和HKT上诉得直,以及宣告作出该决定的一方犯了法律上的错误。为落实终审法院的判决,商经局局长和通讯局已按照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修订的财务安排检讨牌照费水平,并于2018年6月8日就调低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五类牌照的牌照费及在综合传送者牌照下引入一项新收费项目的建议展开公众咨询。
实施更有效使用八位号码计划的措施
通讯办协助通讯局于2015年10月就五项建议措施征询公众意见,务求透过更有效使用现行八位电讯号码计划,为流动服务提供额外的号码资源。为确保顺利及适时实施该五项分三个阶段推行的措施,通讯办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并与相关营办商跟进其网络及系统所需作出的改动。在有关各方的合作和努力下,该等措施的第一阶段已于2017年1月1日顺利推行。
随着措施的第二阶段于2017年7月1日推行,以「4」、「7」及「8」为新字首的流动号码由2017年8月起可供编配。为提高市民对新字首的流动号码的认识,通讯办于2018年2月及3月透过新闻稿、社交媒体平台和社区讲座向公众推广有关讯息。通讯办亦去信香港多个行业组织,吁请他们协助向其会员宣扬有关讯息,并提醒会员对其系统作出所需的改动,以支援新字首的流动号码。
措施的第三阶段将于2021年7月1日展开。当分三个阶段推行的五项措施全部实施后,将合共提供额外1 572万个号码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预计可应付最少至2029年的电话号码需求增长。
检讨根据全面服务责任提供的公众收费电话机数目
公众收费电话机是基本的电话服务,由全面服务供应商按其全面服务责任提供。截至2018年3月31日,全面服务责任所涵盖的公众收费电话机约有2 800部。在全面服务责任下提供公众收费电话机服务所需的成本,由固定及流动服务营办商分担。鉴于对公众收费电话机服务的需求近年持续减少,通讯局于2017年6月29日公布展开检讨,以决定在全面服务责任下的公众收费电话机的合理数目。
尽管检讨所针对的是使用率极低(即每日平均收入不多于一元)的公众收费电话机,通讯办会在检讨过程中与相关持份者(就室内公众收费电话机而言,包括场地拥有人;就电话亭公众收费电话机而言,包括区议会)保持沟通,务求在充分顾及有关地点或地区的特定需要和相关考虑因素后,才就有关的公众收费电话机是否从全面服务责任下剔除作出决定。
就室内公众收费电话机而言,咨询场地拥有人的工作已于2018年2月完成,通讯办决定从全面服务责任下剔除约35%的室内公众收费电话机。就电话亭公众收费电话机而言,咨询区议会的工作已于2018年3月展开,预计整项检讨将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
固网宽频服务的发展
透过宽频上网使用各项应用程式及浏览内容,已成为香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固定网络营办商持续铺设网络,市民得以享用近乎覆盖全港并采用各种技术提供的宽频服务。截至2018年3月,香港约有266万个住宅及商业固网宽频用户,住户渗透率为93%。目前宽频服务的速度可高达每秒10吉比特。大约83%的固网宽频用户使用速度达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上的宽频服务。
根据欧洲光纤到户议会于2018年2月发出的报告,香港住户连接光纤到户╱光纤到楼的渗透率在全球65个经济体系中排名第五。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在2018年5月发表的《2018年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的平均互联网带宽速度在全球63个经济体系中排名第四。
新的海底电缆系统在香港登陆
在通讯办提供的综合联络服务协助下,一个新的洲际海底电缆系统(即Asia Africa Europe-1)及一个新的本地海底电缆系统(即Tseung Kwan O Express)分别由2017年12月及6月起在香港投入服务。此外,四个区域及洲际系统(即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Hong Kong-Guam Cable System、Hong Kong-Americas Cable System及South East Asia-Japan 2 Cable System)及两个本地系统(即Ultra Express Link及TKO Connect)正在兴建中并计划在2018年至2020年投入服务。通讯办将继续协助营办商申请在香港兴建新海底电缆系统所需的法定许可。
香港卫星网络的发展
卫星频谱和轨道位置属珍贵天然资源。在香港注册的通讯卫星在使用该等资源时须符合国际电讯联盟的协调及通知规定。就此,通讯办支援香港持牌卫星营办商不时出席与外国当局举行的卫星网络协调会议,并协助处理发射卫星和操作在轨卫星的牌照事宜。在2017╱18年度,通讯办参与了三场分别与俄罗斯、英国和法国有关当局举行的卫星网络协调会议。随着两枚新卫星于近期(即2017年9月发射的亚洲9号卫星及2018年5月发射的亚太6C号卫星)发射,现时共有12枚在轨卫星由香港两家提供卫星通讯服务的持牌公司操作。
制订和执行电讯标准
通讯办密切监察电讯技术标准化的国际发展趋势,并更新本地技术标准,以满足业界和公众需要。在2017╱18年度,通讯局经咨询无线电频谱及技术标准咨询委员会后,批准和发出了新订和经修订的技术标准各一项。
现时,合资格的本地和海外测试实验室根据通讯局订定的技术标准提供电讯设备测试和验证服务,而获通讯局认可为本地认证机构的本地实验室更可提供全面的电讯设备测试和验证服务。在2017╱18年度,本地和海外认证机构签发了495份设备认证,以应付电讯设备市场需求。
为确保提供电讯设备测试和验证服务的所有本地认证机构符合通讯办规定的服务质素及表现标准,通讯办会继续密切监察认证机构的表现,包括定期查核文件、视察实验场所和检查他们的工作。目前,所有本地认证机构的表现均符合通讯办订明的要求。
促进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的使用
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用于在多层大厦内传送地面电视、闭路电视、卫星电视及电讯讯号等,让大厦住户可获取和享用各项广播及电讯服务。通讯局注意到,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的频道属珍贵电讯资源,因此须对这类频道的使用加以规管,确保能有效率地使用。在2017╱18年度,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处理有线电视提出使用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传送本身的本地收费电视服务;及奇妙电视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费电视服务的申请。
继续加强保障电讯服务消费者
持续实施防止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措施
近年智能电话和先进流动装置日趋普及,刺激了流动数据服务的增长和需求。与此同时,有关流动宽频服务帐单争议的消费者投诉亦备受消费者关注。这些投诉大多涉及流动通讯「帐单震撼」,即消费者因收到的流动通讯服务帐单款额远高于预期而感受到的震撼。引致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主因,是消费者在本地或身处香港境外时,不经意或不自觉地使用了流动数据或流动数据漫游服务。
为解决这个问题,通讯办自2010年5月起公布一系列供业界采用的预防措施,包括容许用户选择取消个别服务、设立收费上限、为各类根据用量收费的流动服务设立用量上限,以及向用量达到预设水平或已启动漫游数据服务的用户发出提示短讯。
为增加相关服务资讯的透明度,通讯办已在网站公布个别营办商所采取的措施,并定期更新资料。除推行这些措施外,通讯办亦举办一系列消费者教育活动,以加深消费者对流动数据服务的认识和了解。通讯办亦在网站提供数据用量计算机,让消费者用以估算自己的数据用量。随着流动网络营办商和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实施上述预防措施,加上我们持续推行消费者教育,有关流动通讯「帐单震撼」的投诉数字,已由2016年的156宗减至2017年的143宗,按年下降8%。
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实施进度
固网及流动宽频服务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种类繁多的服务计划,包括「无限用量」计划。然而,某些「无限用量」服务计划其实受限于服务供应商所实施,名为「公平使用政策」的使用限制。公平使用政策旨在防止个别用户过度使用网络资源,以免对网络表现构成不良影响,妨碍其他用户使用服务。举例来说,对于数据用量已超出某些上限的用户,服务供应商可能会实施限制,例如调低其使用网络服务优先次序或减慢其数据接达速度等。可是,消费者未必会留意到公平使用政策的实施或了解相关的条款及条件。对于使用「无限用量」服务计划的用户,当遇到数据用量因公平使用政策而受到限制时,更会感到不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服务资讯的透明度,通讯局于2011年11月发出《公平使用政策指引》,规管服务供应商实施其公平使用政策的情况。这份强制指引自2012年2月起已经生效。
在2017╱18年度,通讯办协助通讯局处理了九宗与公平使用政策相关的投诉个案,当中并无发现违反《公平使用政策指引》的个案。
提升宽频表现测试系统
自2010年12月起,通讯办推出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让宽频用户测量其宽频服务的连接表现,包括下载和上载速度、网络时延、封包遗失和抖动。除桌面和手提电脑用户外,采用iOS和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也可使用该测试系统。
我们不时检讨和提升测试系统,以进一步加强系统的测试能力和表现。现时,测试系统可让桌面电脑用户及iOS和Android系统流动装置用户分别进行高达每秒1 000兆比特及600兆比特的速度测试。
该宽频表现测试系统荣获「2013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项下的「最佳公共服务应用(网上╱流动应用程式)奖」优异证书。自推出服务至2018年3月为止,系统已进行超过7 900万次测试。
继续促进业界实施自行规管措施
改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
为向业界提供拟订电讯服务合约的指引,以提升合约制订过程的透明度和客户满意度,香港通讯业联会(一个业界联会)于2010年12月公布属自行规管性质的《业界守则》,所有主要的固定和流动网络营办商已由2011年7月起实施该守则。
经考虑实施《业界守则》的经验及消费者的回应后,通讯办向香港通讯业联会提出多项建议,以进一步改善《业界守则》。香港通讯业联会与各参与营办商商讨后,在2014年10月修订《业界守则》。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由2015年5月1日起生效。
自2011年7月实施《业界守则》以来,有关服务合约争议的投诉数字持续下降,由2011年的1 277宗减少至2017年的419宗,在六年内下降67%。
公布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终止服务安排详情
为增加服务资讯的透明度及令消费者有更充分的认识,通讯办自2016年11月起在其网站刊载主要家居宽频服务供应商就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申请所采取的安排。刊载的资料包括终止服务预先通知期的要求、接受终止服务申请的途径及方式、认收及确认终止服务申请的安排,以及交还顾客设备的途径。所刊载的资料可以让消费者更加了解不同的服务供应商现时的终止服务安排,有助减少有关终止服务事宜的争议。此外,通过比较不同服务供应商现时终止服务的安排,亦能协助消费者在选择服务计划时,因应自己的需要作出明智的决定,从而鼓励营办商不断改善服务。通讯办定期及在服务供应商推行新措施时更新所刊载的资料,并会继续鼓励服务供应商检讨其终止服务安排,以作进一步的改善。
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增加有关流动内容服务价格资料的透明度,通讯办与业界紧密合作,订立了一份属自愿性质的《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该守则由香港通讯业联会于2010年1月公布和实施,规管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提供流动内容服务的手法,并设立业界自行规管计划。守则要求所有第三方内容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流动内容服务前,须向他们清楚表明该服务属于收费服务,并要得到客户明确同意才提供服务。此外,有关供应商亦须清楚订明简易方便的终止订用服务机制。
自2010年1月实施《收费流动内容服务守则》后,通讯办一直密切监察守则的成效,并留意到相关投诉数字持续下跌及维持于低水平。
鉴于过往的经验、市场的最新情况,以及投诉数字在近年持续处于低水平,香港通讯业联会经与业界和通讯办商讨后,由2017年4月1日起简化了守则内的自行规管安排,让流动网络营办商担当更重要的角色,以确保内容服务供应商继续遵守守则的规定。香港通讯业联会为处理与守则相关的事宜而成立的行政机构由2017年4月1日起停止运作。
尽管经修订的守则采用简化安排,所有关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要求内容服务供应商提供具透明度的流动内容服务价格资料的措施,在经修订的守则内仍维持不变。
在2017╱18年度,我们只接获两宗关于流动内容服务的投诉,反映内容服务供应商普遍遵从属自愿性质的守则,客户亦对流动内容服务感到满意。
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
通讯局于2011年10月发出属自愿性质的《关于电讯服务帐单资料及收取帐款的实务守则》,旨在减少计帐争议,并提高帐单资料的透明度。该实务守则就电讯服务帐单上所需包括的收费项目和收取帐款安排,为电讯营办商提供指引。截至2018年3月,七家本地固定网络营办商和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已承诺遵从上述实务守则。我们已在通讯办网站刊载消费者注意事项和所有营办商遵从守则的情况摘要,供消费者参考。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该实务守则的实施情况及成效。
解决顾客投诉计划
属自愿性质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以调解方式协助电讯服务供应商与其住宅╱个人顾客解决双方已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调解服务由香港通讯业联会成立的一个独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服务中心」)提供,香港所有主要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均已自愿参与。通讯办对该计划的支持包括赞助所需经费、按有关受理准则审核申请,以及监察计划的表现和管治工作。
在2017╱18年度,该计划共接获82宗合资格申请,当中42宗转介予调解服务中心跟进前已经解决,36宗转介予调解服务中心后获得圆满解决,四宗个案经调解后未能解决。
为提高公众对该计划的认识,我们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在报章登载漫画,在社交媒体平台刊出专题帖文,在网站展示横幅广告,以及举办巡回展览和公众讲座。通讯办会继续支持该计划,以及监察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