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委聘本地流动网络营办商设立紧急警示系统,以在极端天气、严重的公共安全和卫生事故等紧急情况下,通过流动网络向流动服务用户发出有迫切性的公告及讯息(「紧急警示系统讯息」),让公众得以迅速采取应变措施。

紧急警示系统采用区域广播服务技术发放讯息。流动服务用户可以透过连接至本地流动网络的兼容流动装置,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

支援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的流动装置

只有支援区域广播服务技术的流动装置,在启动区域广播功能后,才可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可支援区域广播服务技术的流动装置品牌和型号,以及启动这些装置的区域广播功能所需的相应软件版本,请参阅本名单 

随着流动装置供应商/制造商不断推出可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的新型号流动装置,或为较旧型号的流动装置提供软件更新以启动区域广播功能,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会不时更新名单。

如你所使用的流动装置型号不在名单之列,或你对查阅或更新现时在你的流动装置上使用的软件的版本有任何疑问,请联络你的流动服务供应商或相关流动装置供应商/制造商,寻求协助。

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

已启动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功能的流动装置会发出长约10秒的警示声响与振动提示,提醒用户收到紧急警示系统讯息。屏幕亦会弹出通知。

紧急警示系统讯息有两个警示级别,分别为「极度紧急警示」和「紧急警示」。发放紧急警示系统讯息的政府决策局或部门会按有关情况的紧急或严重程度,指定讯息的警示级别。

发送紧急警示系统讯息不会涉及个人资料,而接收紧急警示系统讯息也不会涉及额外费用。如你对收到的紧急警示系统讯息的内容有疑问,请与发放该讯息的政府决策局或部门联络,或浏览其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以获取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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