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服务供应商有时会让你短暂免费试用额外服务,例如:免费Wi-Fi ,免费IDD 通话等。试用服务可让你在订用服务前,试用和了解该服务的功能,故消费者大多认为免费试用服务对其有助益。

然而,你需要注意试用优惠可能只维持一段短时间(通常为期一至三个月),若你没有要求服务供应商取消服务,你可能因在试用期后继续使用服务而需要缴费。各服务供应商就试用服务的安排都不同,当服务供应商提供试用服务时,消费者应要求供应商详细解释细节。

《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下称《业界守则》) 就试用服务的安排为消费者提供更佳保障:

  1. 消费者可自由决定是否接受及使用免费试用服务;
  2. 若免费试用服务在免费试用期后可能会收费,服务供应商须在提出免费试用服务时向用户解释退出服务的安排;及
  3. 退出安排不得对用户造成不便或令用户承担任何费用。

消费者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讲解其服务合约如何符合上述要求。如有需要,你应参考《业界守则》第四. 四段,从而了解你可享有的保障。

备注

《业界守则》为业界自愿计划,而香港所有主要固定与流动网络营办商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已落实推行。消费者须注意,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的《业界守则》最新修订版仅适用于(a)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或以后所有订立、续签、延长或更换的新电讯服务合约及其他指定合约;及(b )个人或住宅用户。此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业界守则》的某些条文并不适用。消费者如有疑问,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详细解释,有需要时更应参考《业界守则》的相关条文。

有关《业界守则》全文及已采纳《业界守则》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请参阅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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