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人 / 住宅用户,应如何保障自己?

若你希望受更佳保障,在订立新电讯服务合约或续订现有服务合约时,你应该:

  1. 阅读及清楚明白合约内容,有需要时可参考《业界守则》的相关条文。如有任何疑问,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详细解释有关合约条款;及
  2. 就一些你特别关注的安排,要求服务供应商确认新订的服务合约符合《业界守则》的规定,例如:
    1. 续约及终止合约的安排;
    2. 服务供应商单方面更改合约条款及条件;及
    3. 服务迁址的安排。

《业界守则》如何保障我?

《业界守则》在以下方面提供更佳的保障–

  1. 更清晰的合约条文及更透明和方便用户的合约文件;
  2. 经电话订立的合约可获书面确认;
  3. 可自由选择退出免费试用服务;
  4. 冷静期和额外的自愿性消费者保障措施;
  5. 改善续约及终止合约程序;
  6. 服务供应商单方面更改合约,用户会获得更大保障;
  7. 更公平的服务迁址安排;及
  8. 向年长客户提供更佳保障。

备注

自二零一一年七月起,所有主要固定与流动营办商已实施《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业界守则》)。根据《业界守则》,客户如与相关营办商签订新的个人/住宅电讯服务合约,可享有更佳保障。

根据《业界守则》第一次修订版,消费者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间订立、续签、延长或更换的合约享有以下额外保障:

  1. 改善终止合约的安排,确保该安排不得对客户构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2. 改善延长合约期或续约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确认的安排;
  3. 合约须清楚列明如营办商因未有网络复盖而未能于客户搬迁地址后继续提供服务,所涉及的终止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或最高金额;
  4. 合约须清楚列明合约期内第一期及最后一期月费的计算方法;及
  5. 鼓励营办商弹性推行更佳的冷静期安排。

根据《业界守则》最新修订版,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订立、续签、延长或更换合约的消费者可享有以下额外保障:

  1. 主体合约文件的首数页须清晰显示主要合约项目(例如适用服务收费)及/或提供如何获取该合约项目的相关详情;
  2. 改善提供合约书面确认的安排,目标发出时间由十个工作天缩短至七个工作天;
  3. 鼓励营办商提供额外的消费者保障措施(例如试用服务);
  4. 改善终止合约的安排,让客户最早可于在合约到期前六十日向服务供应商发出终止通知;及
  5. 鼓励营办商为六十五岁及以上的年长客户提供更佳保障(例如完成订立合约前先以通话确认服务,或提供专用的客户支援渠道)。

有关《业界守则》过往及现行版本及采用该守则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请浏览香港通讯业联会(联会)提供的网页:http://www.cahk.hk/cop/zh_contracts

联会是由香港通讯行业成立的商会,其官方网站为http://www.cahk.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