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用户不时与电讯服务供应商在续约及终止合约方面有纠纷,有时候,纠纷是源于有关的程序过于不便或累赘。

《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下称《业界守则》)改善消费者在续约或终止电讯服务合约方面的程序,提供更佳保障予消费者。简单而言:

消费者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讲解其服务合约如何符合上述要求。如有需要,你应参考《业界守则》第六至八段,从而了解你可享有的保障。

备注

《业界守则》为业界自愿计划,而香港所有主要固定与流动网络营办商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已落实推行。消费者须注意,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的《业界守则》最新修订版仅适用于(a)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或以后所有订立、续签、延长或更换的新电讯服务合约及其他指定合约;及(b )个人或住宅用户。此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业界守则》的某些条文并不适用。消费者如有疑问,应要求服务供应商详细解释,有需要时更应参考《业界守则》的相关条文。

有关《业界守则》全文及已采纳《业界守则》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请参阅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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