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讯条例》第32E条,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可评审组织或机构,让其根据通讯局发出的订明规格测试和验证设备或装置。具备测试和认证电讯产品专业知识的组织或机构,如有兴趣,可向通讯局申请评审和认可为本地认证机构、海外测试实验所及认证机构、认可测试/认证代理商。申请指引载于本网页「资料便览」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