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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服務合約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在簽署服務合約前,你應細閱合約詳情,確保完全清楚有關的服務計劃、內容及條款,並應留意以下細節:

  • 收費水平;
  • 折扣或回贈(如適用);
  • 增值服務的提供及適用收費;
  • 免費服務期(如適用);
  • 服務生效日及計帳周期日;
  • 合約屆滿日期;
  • 終止服務的方法等細節及
  • 合約有否實施公平使用政策,例如,當數據用量超過所指定的限量時,數據用量或速度是否設有上限,以及營辦商會否就超出指定限量或上限的用量收取額外費用。

如有任何疑問,應向營辦商或其銷售員查詢。

自二零一一年七月起,所有主要固定與流動營辦商已實施《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業界守則》)。根據《業界守則》,客戶如與相關營辦商簽訂新的個人/住宅電訊服務合約,可享有更佳保障。

根據《業界守則》第一次修訂版,消費者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間訂立、續簽、延長或更換的合約享有以下額外保障:

  1. 改善終止合約的安排,確保該安排不得對客戶構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2. 改善延長合約期或續約時向客戶發出書面確認的安排;
  3. 合約須清楚列明如營辦商因未有網絡覆蓋而未能於客戶搬遷地址後繼續提供服務,所涉及的終止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或最高金額;
  4. 合約須清楚列明合約期内第一期及最後一期月費的計算方法;及
  5. 鼓勵營辦商彈性推行更佳的冷靜期安排。

根據《業界守則》最新修訂版,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訂立、續簽、延長或更換合約的消費者可享有以下額外保障:

  1. 主體合約文件的首數頁須清晰顯示主要合約項目(例如適用服務收費)及/或提供如何獲取該合約項目的相關詳情;
  2. 改善提供合約書面確認的安排,目標發出時間由十個工作天縮短至七個工作天;
  3. 鼓勵營辦商提供額外的消費者保障措施(例如試用服務);
  4. 改善終止合約的安排,讓客戶最早可於在合約到期前六十日向服務供應商發出終止通知;及
  5. 鼓勵營辦商為六十五歲及以上的年長客戶提供更佳保障(例如完成訂立合約前先以通話確認服務,或提供專用的客戶支援渠道)。

消費者可在訂立、續簽、延長或更換合約前,向營辦商查詢該電訊服務合約會否受《業界守則》保障。

有關《業界守則》過往及現行版本及採用該守則的電訊服務供應商名單,請瀏覽香港通訊業聯會(聯會)提供的網頁:http://www.cahk.hk/cop/zh_contracts

聯會是由香港通訊行業成立的商會,其官方網站為http://www.cahk.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