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支援低空經濟活動,無人駕駛飛機系統(無人機系統)利用不同頻帶實現系統遙控、遙測以及載荷傳輸,其中包括視頻傳輸。無人機系統的數據傳輸及操控須依賴可靠和安全的無線電通訊。現時,在香港運作的無人機大多使用Wi-Fi 連接或4G/5G公共流動服務。
無人機系統一般使用2400 – 2483.5 兆赫、5470 – 5725 兆赫及5725 – 5850兆赫頻帶1的Wi-Fi連接作無線電通訊。符合HKCA 1039技術規格要求的Wi-Fi裝置可獲豁免《電訊條例》(第106章)下的牌照要求。根據HKCA 1039進行驗證屬自願性質。
覆蓋全港各區的4G及5G公共流動網絡能夠有效支援無人機系統的運作。無人機系統營運商可以選用本地流動網絡營辦商所提供的公共流動服務以操作其無人機系統。無人機系統營運商須與相關流動網絡營辦商進行協調,確保預定的操作區域及/或飛行路線有足夠的流動網絡覆蓋,以保障飛行安全。
無人機系統的4G/5G模組必須符合相關技術規格及/或類型認可準則2要求,儘管根據該等技術規格及類型認可準則進行驗證屬自願性質。
專用頻譜可為無人機系統提供多一種無線電通訊方式的選擇,以支援低空經濟活動。使用多種且可靠的無線電通訊方式,不僅對關鍵任務應用至關重要,並有助無人機系統在減低受無線電干擾風險的情況下進行安全飛行。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 已規劃1430 – 1444 兆赫頻帶(1.4 吉赫頻帶)供無人機系統使用,並設立新的牌照以促進該專用頻譜的使用。
在1.4 吉赫頻帶運作的無人機系統的無線電設備需符合TAC 013類型認可準則的技術要求。根據
TAC 013進行驗證屬強制性質。
政府於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展核心基建設施,其中包括推出專用頻譜,以推動香港成為低空應用的主要樞紐。無人駕駛飛機系統(專用)牌照於2025年10月27日設立,目的為配合無人機系統營運商的需求,設置無線電通訊裝置並使用1.4 吉赫頻帶運作無人機系統,以助香港的低空經濟發展。
在該牌照下,1.4 吉赫頻帶的頻道會以非獨佔、按地區劃分共用及先到先得形式指配。牌照持有人只可在民航處批准的特定無人機系統飛行路徑上使用所指配的頻道,而所設置的無線電通訊裝置亦只供牌照持有人自用,不能提供任何公共電訊服務予其他人士。
目前,1.4 吉赫頻帶只限於香港低空經濟監管沙盒項目使用。有關項目的成功申請人如有意利用1.4吉赫頻帶的頻道並設置、維持及操作無線電通訊裝置運作無人機系統,可向通訊局提交無人駕駛飛機系統(專用)牌照申請。申請人須取得民航處對特定飛行路徑的批准,方可獲發新牌照。此外,其無人機系統或需取得相關政府部門許可後始可運作。
| 註 1: | 根據HKCA 1039,5150 – 5350 兆赫的Wi-Fi只限在室內使用。6吉赫器件類別牌照並不授權使用5925 – 6425兆赫(6 吉赫)的Wi-Fi以操作無人機系統。 |
| 註 2: | 5G 流動通訊設備的相關技術規格為 HKCA 1085。 4G 流動通訊設備的相關技術規格及類型認可準則為 HKCA 1057、HKCA 1073 及 TAC 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