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今日(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深水埗鴨寮街一帶進行突擊市場巡查,並向市民和商戶派發傳單,提醒他們切勿使用、購買或售賣來歷不明或聲稱已完成登記的電話儲值卡。
通訊辦發言人說:「為加強公眾對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的認識,通訊辦定期進行巡查行動及公眾宣傳活動,提醒市民和商戶切勿以身試法,必須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進行實名登記,以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蒙受損失及需負上刑責。」
在實名登記制下,所有在本地發出及使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於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自實名登記制在二月二十四日全面實施以來,通訊辦持續進行一系列監察及執法工作,確保電訊商的電話卡實名登記系統合乎法例及相關指引的要求。
通訊辦及電訊商亦不時就已登記的電話儲值卡用戶資料進行抽樣檢查。根據法例及相關指引的規定,如電訊商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電話智能卡的登記紀錄出現不完整或異常資料,電訊商須採取合理步驟,讓有關登記用戶就該情況作出糾正。被抽查的用戶如未能按所屬電訊商指示核實,相關電話儲值卡有機會被取消登記及不能繼續使用。
發言人表示:「被抽查的用戶在收到所屬電訊商以指定發送者名稱『SIMREG』發出的短訊後,應按短訊內的指示再次提供其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登記資料。請注意,電訊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要求用戶轉帳金錢或提供銀行戶口號碼及密碼等資料。如有疑問,用戶應聯絡所屬電訊商了解詳情。」
另外,通訊辦一直與電訊商保持緊密聯繫,並提醒電訊商加強檢查已登記的電話儲值卡用戶資料,如發現可疑個案需盡快交予執法機關跟進。警方近月亦根據電訊商舉報的懷疑個案,逮捕了涉嫌利用假身份證資料大量登記電話儲值卡的人士。
發言人強調,在實名登記制下提供虛假資料及/或虛假文件,或會構成刑事罪行。視乎有關行為的性質及證據,適用的罪行包括《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8A條有關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或《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有關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此外,任何人明知而轉讓電話儲值卡作非法用途,有機會干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協助,教唆及從犯罪。
有關實名登記制的資訊,可瀏覽通訊辦的網頁(www.ofca.gov.hk/simreg)。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