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登記用户識別卡)規例》("《規例》")已於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電話卡實名登記制")。
《規例》指明由2022年3月1日起,電話智能卡用戶須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向所屬電訊商進行實名登記。
個人用戶登記步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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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電話儲值卡,啓動流動數據服務,關閉Wi-Fi 根據電訊商發出的實名登記提示短訊開始登記程序 該提示短訊會包含用戶的電話儲值卡的流動電話號碼、電訊商名稱、登記網址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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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或確認需要進行實名登記的流動電話號碼或SIM卡卡號(即ICCID) 電訊商或會另向用戶發出一次性密碼,並要求用戶輸入該密碼作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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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身份證明文件類別,拍攝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上傳該影像 如擁有香港身份證,用戶必須使用其香港身份證以完成實名登記 1. 若用戶為16 歲以下的人士,須得到一名年滿十八歲成年人確認,同時登記該成年人的資料,並述明該名成人與申請人的關係 2. 企業用戶則需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及其號碼,有關業務、法團或分行的中文及英文名稱(如適用)和一名年滿18歲的負責人的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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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核實系統從身份證明文件自動讀取的資料或輸入資料(視情況而定) 如有需要,用戶可作出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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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實名登記及收集個人資料的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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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登記/啓用程序 成功登記的用戶將會收到電訊商發出的確認短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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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及中文姓名 | ✔ 有關業務、法團或分行的英文及中文名稱 |
✔ 出生日期* | ✔ 一名年滿18歲人士並獲指名為該企業用戶的負責人的個人資料 |
✔ 香港身份證號碼# | ✔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號碼~ |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 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副本^ |
* 若用戶為16歲以下的人士,須得到一名年滿十八歲成年人確認,同時登記該成年人的資料。 # 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不持有香港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使用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作登記,但須作出以下聲明(i)不持有香港身份證及(ii)沒有使用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作登記。 |
~ 沒有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的機構用戶只可登記上台月費服務
![]() ^ 請出示登記證正本以供核實。 |
電話儲值卡 | 上台月費服務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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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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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