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年營運基金報告書

 上一頁
下一頁 

便利5G發展

在多段頻帶提供頻譜

5G具有高速、高容量、高可靠、大規模連接和低時延通訊等尖端技術特性,革新了流動服務用戶的使用體驗。5G為各行各業和智慧城市的應用帶來巨大發展潛力,例如智能監測、關鍵實時遙距操作、遠程醫療及智能運輸。

通訊局在2019年適時把3.3吉赫、3.5吉赫、4.9吉赫,以及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共1 980兆赫的無線電頻譜指配作公共流動電訊服務用途,包括提供5G服務。流動網絡營辦商由2020年4月1日起在香港推出商用5G服務。截至2022年3月,香港5G覆蓋率已超過九成,在核心商業區的覆蓋率更達99%,涵蓋市區主要地點及港鐵全線。

• 提供更多5G頻譜以滿足營辦商的需求

為滿足各項5G應用對速度、容量和覆蓋範圍與日俱增的需求,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向市場供應更多不同頻帶的頻譜。繼通訊局和商經局局長於2021年3月30日以聯合聲明的方式公布就可供5G服務使用的新增頻譜的編配和指配安排,以及相關頻譜使用費的決定,通訊辦於2021年10月舉行了一場頻譜拍賣,並按照拍賣結果,協助通訊局於2021年12月指配4.9吉赫頻帶內80兆赫的頻譜,並於2022年6月指配700兆赫頻帶內70兆赫的頻譜。

• 修訂就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指配頻譜的網絡及服務責任

三家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於2019年4月在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各獲指配400兆赫頻譜,以提供大規模公共流動服務。根據網絡及服務責任,他們須分三個階段,即2022年4月、2023年4月及2024年4月或之前,各自完成設置和營運合共2 500個無線電裝置。由於支援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的相關網絡設備和手機的供應較預期延遲,該三家流動網絡營辦商於2021年4月共同向通訊局提出要求,將各個網絡及服務里程碑延後兩年。經考慮該三家流動網絡營辦商提出的要求和通訊辦的評估後,通訊局於2021年11月決定修訂向他們施加的網絡及服務責任,將三個網絡及服務里程碑各延後兩年,即由2022-24年延至2024-26年。儘管通訊局將里程碑延後,最少須設置和營運合共2 500個無線電裝置的要求維持不變。

實施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

通訊辦於2020年5月推行由政府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該計劃旨在鼓勵各行各業及早使用5G技術,以提升效率、生產力和服務質素。在此計劃下,每個獲批的項目可獲資助與使用5G技術直接相關的實際開支的50%,上限為港幣50萬元。政府已為該計劃預留合共港幣一億元的撥款。

計劃自推出以來,反應十分踴躍。截至2022年8月31日,合共已有152份申請獲批,涵蓋不同行業,包括建造、設計、教育、環保、電競及休閒、活動及展覽、金融、物流、醫療及保健、物業及設施管理、維修保養、市場營銷、電訊、紡織及交通運輸。

為進一步鼓勵公私營機構利用5G技術促進持續創新,政府已延長申請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通訊辦會繼續支援計劃的運作。

5G技術亦可用在建造、物業及設施管理,以提升效率和服務質素。

實施擴展光纖網絡至偏遠地區鄉村資助計劃

為配合政府的政策,通訊辦現正推行一項獲撥款港幣7.7億元的資助計劃,為固網營辦商提供經濟誘因以擴展光纖網絡至新界及離島九個地區共235條鄉村。該等鄉村遠離固網營辦商現有光纖主幹網,村民只可選用透過銅線網絡提供、速度只有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下的寬頻服務。

通訊辦把該235條鄉村組合成六個投標項目(即投標項目一至投標項目六)進行招標。獲選的固網營辦商須鋪設光纖連接線路至相關鄉村的村口位置,以及鋪設三條海底光纖電纜,分別連接香港島至南丫島(投標項目五)及連接大嶼山至長洲和大嶼山至坪洲(投標項目六)。為引入市場競爭,獲選的固網營辦商須開放獲資助鋪設的網絡設施,以及海底光纖電纜至少一半的容量予其他固網營辦商免費使用。

隨着計劃的六個投標項目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間悉數批出,截至2022年8月31日,獲選的固網營辦商已把光纖網絡擴展至67條鄉村,預期於2026年前光纖網絡會到達所有資助計劃所涵蓋的鄉村。

光纖網絡擴展工程除了令當地村民可以享用高速固網寬頻服務外,流動網絡營辦商亦可使用新網絡支援其流動網絡,在有關地區提供包括5G服務在內的高速和創新流動服務。

便利5G網絡鋪設

流動網絡營辦商在香港推展5G服務,須設置比以往幾代流動服務更多的無線電基站。為便利迅速和有效地鋪設5G網絡,通訊辦於2019年3月推行先導計劃,開放超過1 000個合適的政府場所予流動網絡營辦商安裝無線電基站,並簡化相關的審批程序及收取象徵式租金(每年港幣一元)。通訊辦已成立專責小組,負責就有關事宜協調流動網絡營辦商與相關政府部門,並發出《在先導計劃下於選定政府場地安裝無線電基站的申請須知》,闡釋該計劃下的相關原則、要求和經簡化的申請及審批程序。在「需求主導」的模式下,第二階段先導計劃於2022年1月推出,進一步開放約500個政府場所予流動網絡營辦商安裝無線電基站。截至2022年8月,政府共收到168份根據該計劃提出的申請,並已批准當中的101份申請。

通訊辦亦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以便利流動網絡營辦商於合適的街道裝置及公眾設施(例如公眾收費電話亭及有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我們分別於2020年4月及11月發出了《使用公眾收費電話亭安裝無線電基站以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指引》及《使用有上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以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指引》,以便利業界使用公眾收費電話亭和有上蓋巴士站安裝無線電基站。通訊辦會繼續與業界及相關政府部門合作,物色其他適合設置無線電基站的街道裝置和公眾設施,以及便利營辦商進行技術測試。

解決限制區的問題

•使3.5吉赫頻帶的頻譜短期內可在特定情況下於限制區內應用

鑑於3.4-3.6吉赫(3.5吉赫)頻帶自2020年4月1日起已由固定衞星服務重新編配予流動服務,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於大埔及赤柱劃出了兩個限制區,務求使在同一頻帶和相鄰頻帶操作的遙測、追蹤及控制在軌持牌衞星的現有衞星地球站(遙測、追蹤及控制站)可與公共流動服務系統並存。因應業界的要求和持份者的意見,通訊辦進一步協助通訊局於2019年7月發出題為《於通訊事務管理局所訂立的限制區內裝設在3.4-3.6吉赫頻帶操作的無線電基站的指引》文件,以便流動網絡營辦商可在受限的情況下於限制區設置3.5吉赫無線電基站。

•協助撤銷大埔的「3.5吉赫限制區」

為了全面解決大埔限制區的問題,通訊辦積極與有關衞星營辦商聯繫,商討將他們位處大埔在3.5吉赫頻帶操作的遙測、追蹤及控制站搬遷至舂坎角電訊港,令流動網絡營辦商可在香港更廣泛地使用5G頻帶(包括3.5吉赫頻帶) 提供5G服務。在通訊辦的協助下,其中一家衞星營辦商已獲批土地將其在大埔的遙測、追蹤及控制站遷往舂坎角電訊港,而另一家營辦商則已承諾在其衞星設施安裝衞星帶通濾波器,以防止無線電干擾。 

搬遷遙測、追蹤及控制站涉及複雜的土地及技術事宜,包括選址、批地、土地平整、建造工程和另建新一組的衞星天線,並要確保現有在軌衞星的操作不受影響。考慮到完成搬遷所需的時間和資源,預計可在2024年年底前撤銷大埔「3.5吉赫限制區」。現時,流動網絡營辦商正利用其他5G頻帶(例如4.9吉赫頻帶)或已透過重整現有頻譜(例如2.1吉赫頻帶)在大埔的「3.5吉赫限制區」提供5G服務。

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和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系統的發展

通訊局在2017年12月就使用920-925兆赫共用頻帶提供無線物聯網平台及服務設立了新牌照制度,至今已發出三個無線物聯網牌照。此外,現有流動網絡營辦商亦可使用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指配的頻譜,採用支援大量物聯網連接的流動技術(例如窄頻帶物聯網和5G技術)提供無線物聯網服務。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在香港的發展及競爭。 

通訊辦於2019年7月設立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以按地區劃分的共用模式,讓業界使用27.95-28.35吉赫內的400兆赫頻譜(共用頻譜)提供創新無線寬頻服務。通訊辦已於2019年10月發出首個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給機場管理局,以推行多項智能機場措施。

為便利不同機構使用共用頻譜設置專用的5G系統,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於2021年12月設立新的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相比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的規管方式較為寬鬆,牌照費亦較低,以對應其局限於專用及較小規模的營運模式。

通訊辦會處理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及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的新申請,以促進在大學校園、工業邨和科技園等不同地點發展創新的5G和智慧城市應用。

通訊局公布設立新的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 。

重新指配850兆赫、1800兆赫和2.5╱2.6吉赫頻帶內的頻譜

2021年9月30日,1800兆赫頻帶內150兆赫頻譜在之前的指配期屆滿後,隨即展開為期15年的新指配期。由於1800兆赫頻帶內的部分頻譜會於重新指配後易手,通訊辦早於2019年5月成立由全部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代表組成的技術工作小組,以協調營辦商重新配置現有網絡及╱或鋪設新網絡基礎建設的相關技術安排。通過技術工作小組的努力,1800兆赫頻帶內的頻譜已於2021年9月30日順利移交至新受配者。

2.5╱2.6吉赫頻帶內的90兆赫頻譜的現有指配期將於2024年3月屆滿。此外,850兆赫頻帶內15兆赫頻譜的上一次指配期原訂於2023年11月屆滿,其受配者獲通訊局批准於2021年6月交還該頻譜。通訊局和商經局局長在2021年3月30日發出聯合聲明,公布850兆赫和2.5╱2.6吉赫頻帶內的頻譜及相關頻譜使用費在現有指配期屆滿後的重新指配安排。通訊辦協助通訊局落實有關決定,通過於2021年10月舉行及完成的單一次拍賣,重新指配850兆赫和2.5╱2.6吉赫頻帶內的105兆赫頻譜,以及指配700兆赫和4.9吉赫頻帶內的150兆赫新頻譜。根據拍賣結果,850兆赫頻帶內的15兆赫頻譜已於2021年12月重新指配,而2.5╱2.6吉赫頻帶內的90兆赫頻譜將於2024年3月現有指配期屆滿後重新指配。

確保可適時供應合適的頻譜以應付新興無線電通訊服務的需要

通訊辦一直緊貼電訊業的全球發展趨勢,並參與國際電信聯盟及亞太地區電信組織等相關組織舉辦的國際╱地區會議。通訊辦透過各種正式和非正式渠道, 一直與香港業界人士保持溝通,密切留意電訊業的發展。通訊辦成立了內部專責小組統籌頻譜供應事宜,以期早日展開頻譜策劃的工作,並確保可適時釋放合適的頻譜,以應付新興無線電通訊服務的需求和便利公共流動(包括5G)服務的持續發展。經考慮通訊辦的建議後,通訊局於2022年2月公布了2022年至2024年的頻譜供應表,向業界公布未來三年擬供應作公共流動及╱或其他無線電通訊服務用途的無線電頻譜。

落實《電訊條例》的修訂項目

在通訊辦的支援下,商經局完成對《電訊條例》下有關電訊規管架構的檢討。《2021年電訊(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24日開始實施,修訂《電訊條例》的相關條文以落實上述檢討所建議的四項主要措施,包括訂明通訊局規管智能產品電訊功能的權力、加強保護地下電訊基建設施、簡化發牌機制以便利推出創新的服務,以及改善《電訊條例》下的上訴機制。

根據《電訊條例》新訂的第18A條,任何人在地下電訊線路附近進行任何低於地面的工作時沒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或沒有防止地下電訊線路受損,即屬刑事罪行。就這方面,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於2022年2月25日發出《有關在地下電訊線路附近工作的指引》(《指引》),為有關持份者提供實務指引,以符合第18A條的規定。根據《指引》,施工者須委聘一名合資格人士進行地下電訊線路探測工作。為此,通訊辦聯絡香港建造學院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兩家機構自2022年3月起提供相關訓練課程。申請人如完成訓練並達到相關資歷要求,可向通訊辦申請成為合資格人士,有關合資格人士名單已在通訊辦網站公布。

根據《修訂條例》,電訊上訴委員會正式成立,以取代舊有的電訊(競爭條文)上訴委員會。電訊上訴委員會除有權處理通訊局就持牌人從事《電訊條例》第7Q條所指具剝削性的行為而作的決定外,亦會處理通訊局根據《電訊條例》作出的某些決定。

管理緊急警示系統以迅速發放緊急政府訊息

政府委聘四家本地流動網絡營辦商設立緊急警示系統,讓政府可在緊急情況下(例如不可預見的極端天氣情況)透過流動網絡營辦商的流動網絡發出緊急訊息,提醒市民盡快採取應變措施。2022年3月9日,政府首次使用緊急警示系統向全港市民發出緊急訊息。通訊辦會繼續監察流動網絡營辦商在運作及維護緊急警示系統方面的工作,並在有需要時協助不同政策局/部門通過有關系統發放緊急訊息。

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登記規例》)於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落實執行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

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制訂並於2021年8月20日發出《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登記指引》),就實名登記制的實施為持牌人提供實務和行政指引。

通訊辦一直透過定期聯絡會議與持牌電訊商緊密聯繫,確保其登記系統簡單易用並合乎《登記規例》的要求。就五家持牌電訊商未能按照《登記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系統一事,通訊局在考慮過通訊辦的評估及有關電訊商的申述後,於2022年3月8日向該五家持牌電訊商發出指示, 要求他們作出糾正。五家持牌電訊商的其中四家隨後已遵從指示,並獲通訊局信納其已建立電子登記系統。至於餘下一家未有遵從通訊局指示的電訊商,通訊局在2022年4月7日發出通知,由2022年6月7日起暫時吊銷其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為期12個月。

為確保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有效落實,通訊辦於深水埗區進行市場巡察行動。

除上述執法工作外,通訊辦亦採取其他持續跟進行動,以確保實名登記制有效實施,例如於持牌電訊商的電子登記平台進行登記測試、於市場上進行巡查行動,以及檢查有關登記記錄。

通訊辦已設立專題網站(https://www.ofca.gov.hk/simreg)及熱線電話(2961 6699),以加強公眾對實名登記制的認識。此外,通訊辦亦協助商經局推出一系列宣傳項目,包括宣傳短片、海報、單張等等,呼籲市民盡早為其電話智能卡完成登記。為照顧有需要的社羣,尤其是長者,通訊辦亦協助於18間指定郵政局開設服務櫃位,為市民完成登記,以及向相關的非政府機構進行簡介。

通訊辦會密切留意登記狀況,如有需要會加強宣傳及支援措施,以確保用戶可按《登記規例》在法定限期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為其電話智能卡完成實名登記。

完善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登記制度

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類別牌照)旨在規管在沒有設置任何電訊設備的情況下向公眾要約提供電訊服務的人士。根據《管理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的指引》(《類別牌照指引》)之前的版本,只有付費客戶的數量達10 000或以上的類別牌照持有人才須向通訊局登記。為配合實施實名登記制,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更新《類別牌照指引》,要求所有擬在業務運作中要約提供智能卡服務的類別牌照持有人,不論客戶數量多寡,均須於開始要約提供智能卡服務前向通訊局登記其資料。為便利類別牌照持有人根據完善後的規定向通訊局登記,通訊局推出了自動化電子平台,讓持牌人可經網上提交和更新其業務資料。截至2022年3月31日,56名類別牌照持有人已完成登記。通訊辦會繼續協助通訊局確保完善後的類別牌照登記制度運作暢順。

設立類別牌照以規管用於無線區域網絡的6吉赫器件的使用和營商活動

隨着技術發展,新近面世的無線區域網絡器件可在5925-6425兆赫頻帶操作(例如俗稱的Wi-Fi 6E器件,並統稱為「6吉赫器件」),支援更高速、更低時延的數據傳輸,從而發揮更佳性能。為引入6吉赫器件到香港,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在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進行公眾諮詢,就設立類別牌照以規管用於無線區域網絡的6吉赫器件的使用和營商活動,並更改現行提供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類別牌照,以容許6吉赫器件用作提供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的事宜,邀請業界及有興趣人士發表意見。經考慮公眾諮詢所收到的意見,通訊局已於2022年4月頒布設立和更改相關6吉赫器件類別牌照的決定。

同意和記電話有限公司逐步終止第二代流動(2G)服務

通訊辦接獲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和記)申請要求通訊局批准其在2021年9月停止提供2G服務。根據相關牌照條件,流動網絡營辦商必須令通訊局信納受影響的客戶得到妥善及適當的安排,方可停止提供某一代的流動服務。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審批和記的申請。經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包括受是次終止2G服務影響的客戶所佔比例極低、和記為鼓勵受影響的客戶轉用較新世代的流動服務提供了優惠方案、為選擇不繼續使用服務的客戶提供良好的終止服務安排,以及給予受影響客戶充分時間的通知和客戶服務支援後,通訊局於2021年7月就和記由2021年9月30日起全面終止提供2G服務給予同意。和記亦如期終止其2G服務。

繼續檢討和簡化規管方式

通訊辦一直協助通訊局維持有效的規管制度以便利電訊業的商業運作,並推出緊貼電訊科技發展、有助提升運作效率的簡化措施。年內,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就相關持牌人須遵守的會計常規進行檢討,以期簡化呈交報告的要求,從而減輕業界的合規成本。在落實採用經簡化的報告要求前,通訊辦會進一步協助通訊局諮詢業界。

檢討根據全面服務責任提供的公眾收費電話機數目

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是基礎電話服務之一,由全面服務供應商按其全面服務責任提供。在全面服務責任下提供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所需的成本,由固定及流動服務營辦商分擔。鑑於對公眾收費電話機服務的需求近年持續減少,通訊辦協助通訊局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進行檢討,以決定在全面服務責任下的公眾收費電話機的合理數目。

就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而言,通訊局決定從全面服務責任中剔除515個電話機(約佔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總數的35%)。全面服務供應商已將所有被剔除的室內公眾收費電話機移除。另外,通訊局決定從全面服務責任中剔除765個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約佔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總數的50%)。截至2022年3月,超過96%被剔除的電話亭公眾收費電話機已經被移除。

固網寬頻服務的發展

隨着固網營辦商持續鋪設網絡,香港大眾得以享用廣泛覆蓋全港並採用各種技術提供的寬頻服務。截至2022年3月,香港約有290萬住宅及商業固網寬頻用戶,住戶滲透率為98%。目前寬頻服務的速度可高達每秒10吉比特。大約86%的固網寬頻用戶使用速度達每秒100兆比特或以上的寬頻服務。

根據歐洲光纖到戶議會於2022年5月發出的報告,香港住戶連接光纖到戶/光纖到樓的滲透率在全球84個經濟體系中排名第五。

新的海底電纜系統在香港登陸

在通訊辦提供的綜合聯絡服務的協助下,一個新的海底電纜系統,即海南 — 香港國際海纜(H2HE)由2021年9月起開始運作,而多個新的區域或洲際海底電纜系統和四個本地海底電纜系統亦正在興建中,並擬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投入服務。通訊辦將繼續協助營辦商申請新的海底電纜系統在香港興建及登陸所需的法定許可。

協助在舂坎角電訊港的土地建設對外電訊設施進行招標

為加強香港作為區域電訊樞紐的角色,並滿足香港在對外電訊設施方面日益殷切的需求,通訊辦一直與相關的決策局及部門合作,在舂坎角電訊港提供合適土地供對外電訊基建設施之用,以期進一步提升香港對外電訊網絡的整體容量和分流能力。地政總署進行招標工作後,於2022年4月向中標者批出一幅位於舂坎角電訊港的土地;另一幅可供使用的舂坎角電訊港土地於2022年6至7月期間進行招標。

評估用作電話機樓及其他電訊相關設施的批地使用情況

政府批予電訊營辦商用作設置和營運電話機樓及其他電訊相關設施的42幅批地契約將於2025年屆滿。為協助政府考慮現行地契年期屆滿後處理該等用地的未來路向,通訊辦委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以檢討現時該等用地的使用情況,並根據顧問公司的研究結果對有關用地進行技術評估。通訊辦會繼續就此事從電訊政策的角度向政府提供支援和意見。

就無線電基站進行非電離輻射安全技術研究

通訊辦協助通訊局就無線電基站(包括5G無線電基站)進行非電離輻射安全顧問研究。該項研究審視有關非電離輻射技術事宜,尤其是採用大規模多輸入多輸出天線等新技術的5G無線電基站,檢討在不同無線電基站配置情況下評估非電離輻射的方法和現行的規管措施,並就控制無線電基站輻射安全所應採取的實際措施提出建議,以促進公共流動服務的持續發展。該項研究於2021年4月展開,並已於2022年6月完成。

香港衞星網絡的發展

衞星頻譜和軌道位置屬珍貴天然資源。在香港註冊的通訊衞星在使用該等資源時須符合國際電信聯盟的協調及通知規定。就此,通訊辦支援香港持牌衞星營辦商不時與外國當局協調,並協助處理有關操作在軌衞星的牌照事宜。現時共有九枚在軌衞星由香港兩家提供衞星通訊服務的持牌公司操作。

制訂和執行電訊標準

通訊辦密切監察電訊技術標準化的國際發展趨勢,並更新本地技術標準,以滿足業界和公眾需要。在2021╱22年,通訊局批准和發出了六項涵蓋單標準和多標準5G基站,以及支援5G獨立組網及非獨立組網的用戶電訊設備的經修訂技術標準。

現時,合資格的本地和海外測試實驗室根據通訊局訂定的技術標準為各種電訊設備提供測試和驗證服務,而獲通訊局認可為本地認證機構的本地實驗室更可提供全面的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在2021╱22年,本地和海外認證機構簽發了527份設備認證,以應付電訊設備市場需求。

為確保所有提供電訊設備測試和驗證服務的本地認證機構符合通訊辦規定的服務質素及表現標準,通訊辦會繼續密切監察認證機構的表現,包括定期查核文件、視察實驗場所和檢查他們的工作。目前,所有本地認證機構的表現均符合通訊辦訂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