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资讯科技主任(基本设施)(非公务员职位空缺)
入职薪金: 月薪港币21,800元至港币30,900元,视乎学历及工作经验而定
入职条件:
(a) 申请人〔见附注(1)〕须 –- 香港任何一所大专院校颁发的电脑科学、电脑工程、资讯工程、资讯科技或相关学科的认可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
-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 2 级」[见注(2)〕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以及;
- 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至少两年与资讯科技有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年担任类似职位或负责相若职责者更为理想。
(c) 申请人如对以下各项具备实际经验或良好知识,将获优先考虑 —
- 电影院或家庭影院操作(如数码电影包、影院放映及声音系统等);
- 多媒体应用/制作;
- 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 Group Policy 、 WSUS及 Zabbix;
- 视像会议/网上会议解决方案(如 Zoom 、 Cisco Webex等);以及
- 一般资讯科技支援。
职责:
助理资讯科技主任(基本设施)将负责:
- 管理和操作不同格式的电影放映,例如影碟、数码电影包和菲林;
- 管理、操作、维护和提供视听硬件、软件以及多媒体应用程序和文件的技术支援;
- 提供技术谘询以协助采购影院及/或视听设备;
- 编译及更新系统中的数据;
- 为部门资讯科技服务提供求助台和热线支援;
- 进行资讯科技系统的日常检查、数据备份及保安修补程式管理;以及
- 执行管理层指定的其他技术和行政职责。
注:
- 申请人必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已经符合所须的入职条件。
- 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时, 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 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视为等同 2007 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 2 级」成绩。
- 申请人须参加遴选面试。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聘用条款:
受聘者将按为期两年的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续约与否视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和服务需要而定。
附带福利:
- 受聘者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于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总数可达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
- 受聘者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申请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表格,连同(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香港中学会考成绩或同等考试成绩及学历证明〔见注(2)〕副本; (ii)院校所颁授的学历及专业资格的相关修业成绩及证书副本;以及(iii)现时及过往的就业记录证明, 须于2023年6月27日或之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除申请表外,申请人须以指定表格提供补充资料,详述其相关经验。该指定补充资料表格可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网页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job/index.html下载。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助理资讯科技主任(基本设施)职位」。为免邮件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和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面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递交申请日期。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和补充资料表格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或将上述文件的扫描副本电邮至 recruit-ncsc@ofca.gov.hk 。请在电邮内或信封面、各证明文件副本及补充资料表格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逾期提交或未填妥的申请、并非以指定的申请表格[G.F. 340(3/2013 修订版)]提交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没有夹附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所需证明文件副本和补充资料表格的申请,可能不获处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表格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收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地址及查询电话: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电话:2961 6391或2961 6522)
截止申请日期: 2023年6月27日
一般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内「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参阅该资料册;以及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于 2023年7月4日或之前以邮寄或电邮方式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送交至上述地址。网上申请人须在信封面及各证明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