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常见问题,以及《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相关规定的摘要、说明和意见只供一般参考之用。请参考《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条文下详尽及确定的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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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拒收讯息登记册

问1.1我的业务涉及发送商业电子讯息,拒收讯息登记册对我的业务有甚么影响?
答1.1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该条例)第2阶段(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实施后,除非收讯人在拒收讯息登记册登记号码之前或之后,同意发送人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否则于号码登记十个工作天(工作天的定义见于该条例第2条)后,任何人若向拒收讯息登记册(如已设立)的登记号码发送有关讯息,即属违反《条例》第2部的规定。商业电子讯息的定义载于该条例第2条,指目的是或目的之一是在任何业务过程中或为促进任何业务而作出下述事宜的电子讯息-

  1. 要约供应货品、服务、设施、土地或土地权益;
  2. 要约提供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
  3. 宣传或推广货品、服务、设施、土地或土地权益;
  4. 宣传或推广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
  5. 为货品、服务、设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供应者作宣传或推广,或为货品、服务、设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准供应者作宣传或推广;或
  6. 为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的提供者作宣传或推广,或为商业机会或投资机会的准提供者作宣传或推广

如公众于登记册登记号码后,发送人仍向其发出商业电子讯息,公众可向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举报。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会就涉嫌违规事项进行调查,并可能会向发送人发出执行通知,指示发送人在合理时间内采取合理步骤纠正违规事项。任何人如违反有关的执行通知,可处第6级罚款(现为10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可罚款50万元。如持续再犯,则会进一步就持续违规期间每日处以罚款,可达1,000元。

问1.2共有多少份拒收讯息登记册?
答1.2

通讯局已设立三份登记册,分别是为传真而设的拒收讯息登记册(传真登记册)、为短讯而设的拒收讯息登记册(短讯登记册)和为预先录制讯息而设的拒收讯息登记册(预录电话讯息登记册)。短讯登记册大致上涵盖经流动网络发送的短讯及多媒体短讯和经固网发送的短讯。预录电话讯息登记册则大致上涵盖话音和视像来电。

通讯局不会为电邮设立拒收讯息登记册,因为这样做对非应邀电邮的问题弊多于利,滥发电邮者可轻易从「拒收电邮登记册」取得有效的电邮地址,然后从境外滥发电邮到登记册内的电邮地址,令执法非常困难。

问1.3公众如何在拒收讯息登记册登记号码?
答1.3

在拒收讯息登记册登记号码的手续十分简单。登记系统经过自动化,能辨识来电号码,因此公众人士只需以拟登记于拒收讯息登记册的电话号码致电登记热线( 对应特定的拒收讯息登记册) ,系统便会辨识来电号码,再读出号码以便确认。经过按键确认,电话号码就会被登记在对应的拒收讯息登记册上。在拒收讯息登记册生效后( 即可供下载), 登记的号码将会于同日完结前列于对应的拒收讯息登记册。

问1.4拒收讯息登记册、同意清单和取消接收清单之间有何关系?
答1.4

如发送人取得收讯人的符合条例定义的有效同意,即使收讯人已于拒收讯息登记册登记号码,发送人仍可继续向收讯人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在未被撤回之前,这种同意仍被视为有效,因此即使收讯人在给予同意后,再在拒收讯息登记册登记电话号码,发送人仍可依据此同意发送商业电子讯息。虽然如此,同意只凌驾于拒收讯息登记册的登记,发送人仍须遵守该条例的其他条文,尤其是该条例第2 部的其他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规则,包括提供发送人资料、取消接收选项等。

如收讯人向发送人给予同意后,想发送人停止再向其发送商业电子讯息,收讯人必须向发送人提出取消接收要求。换句话说,取消接收要求应被视为撤回同意,及以后不应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到其电子地址的表示。如发送人收到收讯人的同意及取消接收要求,则以最新的指示为准。

2. 申请订用帐户

问2.1我如何接达拒收讯息登记册所载的资料?
答2.1

你必须先登入入门网站http://tm.dnc.gov.hk,填妥网上申请表格申请帐户。在填妥表格之后,系统会发出电邮通知要求你提交证明文件,并通知你付款的详情/方法。当通讯局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和费用后,便会向你发出启动帐户的电邮通知。进行申请程序时,系统会要求你设定用户名称、密码和保安问题,你须使用该用户名称和密码定期登入拒收讯息登记册系统下载登记册。如你忘记密码,系统将提示你回答保安问题,并在你答对后让你输入一个新的密码。

问2.2订用帐户需提供甚么证明文件?
答2.2

视乎订用者的身份,需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例如以个人名义订用,需提供订用者的身份证副本。以香港注册公司名义订用,需提供其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副本。请参阅网页拒收讯息登记册以取得进一步资料。

问2.3订用费用为何?
答2.3

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订用费相同,使用每份拒收讯息登记册(即传真登记册短讯登记册预录电话讯息登记册)的年费为1,600港元(一年内可无限次下载)。换言之,如果想使用三份拒收讯息登记册,每年便须支付4,800港元(=1,600港元x3)。此外,你亦可以考虑订用三个月,费用为每份登记册425港元(三个月内可无限次下载)。通讯局可能不时调整上述费用,并就调整费用作出公布。

问2.4由于业务所需,我需要使用多于一份的拒收讯息登记册。在申请时应怎么办?
答2.4

以网上申请表格申请帐户时,请选择「订用多份登记册」。你毋须就使用不同登记册另行申请帐户。

问2.5我如何支付订用费?
答2.5

你可以用支票、缴费灵或现金支付订用费。通讯局接纳你的申请后,会在电邮通知中列明付款指示。在清缴所有费用后帐户才可启用。

3. 取用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资料

问3.1我成功申请了订用帐户,何时可以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
答3.1

当通讯局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和费用后,便会向你发出启动帐户的电邮通知。执行电邮上所述的帐户启动程序后,即可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

问3.2拒收讯息登记册使用哪些档案格式?
答3.2

拒收讯息登记册以zip 压缩格式下载。发送人可选择下载只载有电话号码的拒收讯息登记册,或载有电话号码及登记日期的拒收讯息登记册。zip 档案经解压缩后,原有格式为纯文字格式,每行载有一个电话号码( 通常是一个八位数字号码) ,或一个电话号码及登记日期资料,以逗号分隔。

问3.3拒收讯息登记册的更新频率为何?
答3.3

拒收讯息登记册由凌晨零时至晚上十时五十九分接受公众登记,每日会在晚上十一时至凌晨零时更新。在更新时段内,将不能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

问3.4我应每隔多久便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一次?
答3.4

请留意,拒收讯息登记册内的号码由登记后的第十个工作天起受条例保障,除非发送人取得收讯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再向该号码发送商业电子讯息。我们亦鼓励你更频密地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以及清理你的致电号码资料库。

问3.5拒收讯息登记册是否全日24 小时均可下载?
答3.5

不是。拒收讯息登记册每日于深夜十一时至凌晨零时暂停下载,以便系统更新登记册内的记录。

问3.6我可否使用自动手稿程式或屏幕重播工具,自动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
答3.6

为避免在未获授权下取用拒收讯息登记册,系统设有CAPTCHA质疑/应答测试。该测试透过随机产生、无关系、变形而只能靠肉眼分辨的图像化文字,以免帐户和密码被自动手稿程式探查。因此你不能把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的手续自动化。不过,倘若你有自动登入和下载的营运需要,我们可按个别帐户的情况作出特别安排,以便进行自动化。如需作出此等安排,请向电邮地址 提交申请。

问3.7如何得知我下载的拒收讯息登记册没有讹误?
答3.7

为确保你下载的拒收讯息登记册没有讹误,各拒收讯息登记册均附有一个「校验和」档案,内载zip 档案的「MD5 」校验和值。通过使用MD5 档案完整性核查工具,你可根据校验和档案的内容核实下载档案的完整性。这是一项重要的步骤,确保下载的拒收讯息登记册没有因为经过互联网传送而出现讹误。网站将提供核查和比较校验和档案的程序,以确保你下载的档案没有讹误。

问3.8我只向少数电话号码发送商业电子讯息。我可以使用甚么设施过滤我清单上的号码而毋须下载整个登记册以作清理?
答3.8

http://tm.dnc.gov.hk网站,我们提供一个即时网上号码核查设施。你可以选择拟询问的登记册,然后逐一输入号码。系统将显示你输入的号码是否已经登记。这个界面每次只可核查一百个号码。如要清理大型资料库,应下载整个拒收讯息登记册以作清理。

4. 拒收讯息登记册订用帐户管理

问4.1在申请新帐户时,提供保安问题有何作用?
答4.1

倘若遗失密码,保安问题将协助你重设密码。请在登入画面按入「忘记密码」图标,然后系统将提示你回答保安问题。如果答对,你将可输入一个新密码以取代旧密码。新密码将于下一次登入http://tm.dnc.gov.hk时生效。

问4.2我忘记了密码,亦未能回答保安问题。我怎样可以登入帐户?
答4.2

如你忘记密码,亦未能回答保安问题,便无法登入http://tm.dnc.gov.hk的帐户。请将你的帐户名称、公司名称、电话或传真号码,连同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传真至通讯办(传真号码:31550976)。经认证后,通讯办将以传真或电话(视乎何者安全性较高)通知你限用一次的新密码。下一次以限用一次的新密码登入时,你需要立即更改密码。

问4.3我怎样可以核查帐户的订用期?
答4.3

在登入http://tm.dnc.gov.hk后,你可于「帐户状况」选单随时核查订用期和续期选项。

问4.4我可否在现有订用期届满前申请续期?
答4.4

可以。你可于订用期届满前随时续期。在成功续期后,新的订用期将相应延长而不会重叠。

问4.5会否有任何通知,提示我订用期即将届满?
答4.5

在订用期届满前一个月,系统会开始就订用期届满向用户发出电邮提示。电邮提示将每星期向用户发出一次,直至订用期届满或用户续期,以较早的期间为准。

问4.6帐户到期后将如何处置?
答4.6

在帐户到期后的两个月内,虽然不能下载任何拒收讯息登记册,但你仍然可以登入入门网站http://tm.dnc.gov.hk。下载功能将于清缴续期费用后重新启用。如欲维持订用帐户,则宜于订用期届满后两个月内提出续期申请和缴交续期费用。否则,你的帐户将被取消。帐户一旦被取消,你将无法登入http://tm.dnc.gov.hk。日后如欲申请帐户,你须以新申请人的身份进行网上申请程序。

5. 使用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资料

问5.1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后,我是否仍要备存公司内部的取消接收清单?
答5.1

拒收讯息登记册的目的是为电子地址的登记使用者提供方便的方法,让他们可通知所有发送人他们不愿在其电子地址接收商业电子讯息。但收讯人亦可向个别发送人发出取消接收要求,表明他们不愿在其电子地址接收此发送人的讯息,而发送人须依从该条例第10 条所述,遵从这些取消接收要求。因此,除下载拒收讯息登记册以清理你的致电号码资料库外,你亦须备存内部取消接收清单,并于每次发送讯息前按照清单清理你的致电号码资料库。

问5.2我的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我们能否使用自己的拒收讯息登记册订用帐户,为其他公司清理电子地址清单,以及发送讯息?
答5.2

可以,但你只可以把下载的拒收讯息登记册用作清理用途,不得把拒收讯息登记册转交其他人/公司。

条例第58 (2) 条规定,除确定电子地址的登记使用者是否不愿在该电子地址接收非应邀商业电子讯息外,不得使用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资料作其他目的。故此,任何人使用拒收讯息登记册作其他目的,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 万元及监禁五年。

另外,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订用条款禁止转售或重新分发拒收讯息登记册的全部或部分。故此,准许他人使用或重新分发拒收讯息登记册,将招致民事及可能招致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