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事务主任(业务)(非公务员职位空缺)
入职薪金:月薪港币51,000元至港币55,900元,视乎学历及工作经验而定。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工商管理、经济、会计或财务一级或二级荣誉学士学位,或持有同等学历;
- 在取得(a)项所述学历后具备至少两年相关范畴的工作经验,以曾在电讯业界、公营部门担任规管或合规工作的经验为佳,或具备同等经验;以及
-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一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注(2)〕。
职责:
规管事务主任(业务)将主要负责 —
- 协助就规管政策事宜及措施进行评估、调查及研究,包括草拟及更新指引和提出建议;
- 协助执行《竞争条例》和处理合并个案,包括收集资料、分析个案和草拟相关简介及意见书;
- 处理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作出的投诉及查询,包括甄别所接获的投诉及查询、收集资料、分析个案、提出建议、向投诉人/查询人作出解释/回复,以及拟备相关统计数据;
- 处理根据《竞争条例》作出的投诉及查询,包括收集资料、分析个案、进行巿场研究、提出建议、向投诉人/查询人作出解释/回复,以及拟备相关统计数据;
- 处理根据《电讯条例》作出的投诉、要求及查询,包括收集资料、分析个案、进行实地视察、提出建议、向投诉人/查询人作出解释/回复、拟备相关统计数据,以及在执法程序上提供支援;以及
- 协助处理根据《电讯条例》提出的上诉个案,包括收集资料、拟备个案摘要及报告,以及为上诉法律程序提供行政支援。
注:
- 申请人必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已经符合所须的入职条件。
- 申请人如曾参加一次以上的综合招聘考试,应递交最佳的有效综合招聘考试成绩。
- (i) 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ii)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iii)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英国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GCE A Level)英国语文科(English Language)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iv) 在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即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4日)其中任何一日均属有效。 - 申请人在遴选面试前须参加笔试。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笔试/面试。
聘用条款:
受聘者将按为期两年的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续约与否视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现和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的服务需要而定。
附带福利:
- 受聘者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于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
- 受聘者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3/2013 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申请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表格,连同(i)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考试成绩[请参阅注(2)及(3)]副本;以及(ii)院校所颁授的学历及专业资格的相关修业成绩及证书副本,须于 2022年7月4日或之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除申请表格外,申请人须以指定补充资料表格提供补充资料,详述其相关经验。该指定补充资料表格可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网页 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job/index.html 下载。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规管事务主任(业务)职位」。为避免邮件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面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递交申请日期。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 2022年7月11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和补充资料表格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或将上述文件的扫描副本电邮至 recruit-ncsc@ofca.gov.hk 。请在电邮内或信封面、各证明文件副本每一页及补充资料表格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逾期提交或未填妥的申请、并非以指定的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提交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没有夹附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所需证明文件副本和补充资料表格的申请,可能不获处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表格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组(电话: 2961 6719)
截止申请日期: 2022年7月4日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明报(2022年6月17日)及
南华早报(2022年6月18日及25日)
一般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与否、性别、婚姻状况、怀孕与否、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内「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参阅该资料册;以及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于招聘当局要求时提交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