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事務主任(業務)(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入職薪金:月薪港幣51,000元至港幣55,900元,視乎學歷及工作經驗而定。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經濟、會計或財務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持有同等學歷;
  2. 在取得(a)項所述學歷後具備至少兩年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以曾在電訊業界、公營部門擔任規管或合規工作的經驗為佳,或具備同等經驗;以及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

職責:

規管事務主任(業務)將主要負責 —

  1. 協助就規管政策事宜及措施進行評估、調查及研究,包括草擬及更新指引和提出建議;
  2. 協助執行《競爭條例》和處理合併個案,包括收集資料、分析個案和草擬相關簡介及意見書;
  3. 處理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作出的投訴及查詢,包括甄別所接獲的投訴及查詢、收集資料、分析個案、提出建議、向投訴人/查詢人作出解釋/回覆,以及擬備相關統計數據;
  4. 處理根據《競爭條例》作出的投訴及查詢,包括收集資料、分析個案、進行巿場研究、提出建議、向投訴人/查詢人作出解釋/回覆,以及擬備相關統計數據;
  5. 處理根據《電訊條例》作出的投訴、要求及查詢,包括收集資料、分析個案、進行實地視察、提出建議、向投訴人/查詢人作出解釋/回覆、擬備相關統計數據,以及在執法程序上提供支援;以及
  6. 協助處理根據《電訊條例》提出的上訴個案,包括收集資料、擬備個案摘要及報告,以及為上訴法律程序提供行政支援。

註:

  1.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經符合所須的入職條件。
  2. 申請人如曾參加一次以上的綜合招聘考試,應遞交最佳的有效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3. (i)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i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ii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GCE A Level)英國語文科(English Language)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iv)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4日)其中任何一日均屬有效。
  4. 申請人在遴選面試前須參加筆試。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的服務需要而定。

附帶福利:

  1. 受聘者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於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2.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13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申請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連同(i)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請參閱註(2)及(3)]副本;以及(ii)院校所頒授的學歷及專業資格的相關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須於 2022年7月4日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除申請表格外,申請人須以指定補充資料表格提供補充資料,詳述其相關經驗。該指定補充資料表格可從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頁 https://www.ofca.gov.hk/tc/about_us/job/index.html 下載。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規管事務主任(業務)職位」。為避免郵件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面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 2022年7月11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和補充資料表格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或將上述文件的掃描副本電郵至 。請在電郵內或信封面、各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及補充資料表格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逾期提交或未填妥的申請、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提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沒有夾附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和補充資料表格的申請,可能不獲處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表格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電話: 2961 6719)

截止申請日期:  2022年7月4日

刊登職位的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2年6月17日)及
南華早報(2022年6月18日及25日)

一般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的部分參閱該資料冊;以及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招聘當局要求時提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