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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上午 3 时 24 分
网页 -- https://www.ofca.gov.hk/sc/consumer_focus/alerts/Consumer_Alert_on_RnR_for_SIM_Cards/index.html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提醒市民尽快完成原有电话储值卡实名登记。

    根据《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仍未完成登记的原有电话储值卡于2023年2月23日之后不能使用。因应运作需要,电讯商会将未开通的原有电话储值卡的实名登记限期提前,亦会要求用户必须先完成实名登记才可为其使用中的储值卡增值。请用户按电讯商指示完成登记。

    通讯办亦提醒有需要人士(例如:长者)的照顾者,如果有需要人士现时正使用电话储值卡而尚未完成实名登记,请提醒及帮助他们尽快完成登记,以免失去联络。

    电话卡实名登记简单、方便和快捷。个人用户只须提供其香港身份证,及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指示,便可透过不同途径包括所属电讯商网页、流动应用程式或门市进行实名登记。另外,个人用户亦可到十八间指定邮政局以协助其登记电话储值卡。

    现行的上台月费服务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登记。

    有关电话卡实名登记制的详情,市民可联络所属电讯商,浏览通讯办网页 www.ofca.gov.hk/simreg或致电通讯办热线 2961 6699。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修订日期: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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