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管事务经理(公务员职位空缺)
注意:总规管事务经理的公务员职位申请已于2013年4月2日截止。以下招聘广告只供参考用途。
- 总规管事务经理的笔试安排
- 招聘广告
-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EC(2012-13)13(4.1.2013)
建议把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1 个常额职位由首席规管事务经理职位提升至总规管事务经理职位 -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EC(2011-12)7(26.10.2011)
建议在电讯管理局开设规管事务经理职系;以及1个总规管事务经理的常额职位 -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文件(9.5.2011) (电脑投影片简介资料)
建议在电讯管理局开设规管事务经理职系;以及1个总规管事务经理的常额职位 - 25.2.2012 刊登之 Classified Post Career Supplement 'OFTA calls for variety'(只有英文版本)
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第616章),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的所有责任及权力已授予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而电讯管理局(电讯局)的所有责任及权力已授予通讯局的执行部门——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文件中对电讯局长和电讯局的所有提述均须分别解释为通讯局和通讯办。